地面塌陷和地裂縫
2006-11-23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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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塌陷指地表巖體或土體受自然作用或人為活動影響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而造成災害的現象或過程。引起地面塌陷的動力因素主要有地震、降雨以及地下開挖采空,大量抽水等。地面塌陷主要破壞房屋、鐵路、公路、堤壩等工程設施。
地面塌陷所形成的單個塌陷坑洞的規模不大,直徑一般為數米至數十米,個別巨大者達百米左右。塌陷程度的主要標志是一次塌陷所形成的塌陷坑洞數量和它的影響范圍,據此將地面塌陷分為4個等級:①小型塌陷:塌陷坑洞1~3處,合計影響面積小于1km2;②中型塌陷:塌陷坑洞4~10處,合計影響面積1~5km2;③大型塌陷:塌陷坑洞11~20處,合計影響面積5~10km2:④特大型塌陷:塌陷坑洞超過20處,合計影響面積10km2以上。
地裂縫在一定地質自然環境下,由于自然的或人為的原因,地表巖土體開裂,在地面形成一定長度和寬度的裂縫的現象或過程,大部分地裂縫是由于地震、火山噴發、構造蠕變活動引起,部分地裂縫是由于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巖土膨縮、黃土濕陷以及水的滲蝕、凍融等原因引起。地裂縫主要危害房屋與工程設施的安全。
地裂縫的規模主要取決于一次地裂縫活動所出現的地裂縫條數、累計長度和影響范圍。根據這些指標,將地裂縫劃分為3個等級:①小規模地裂縫:地裂縫累計長度小于100m,影響范圍小于0.5km2;②中等規模地裂縫:地裂縫累計長度100~1000m,影響范圍0.5~5.0km2;③大規模地裂縫:地裂縫累計長度大于1000m,影響范圍大于5.0km2。
——摘自《安全科學技術百科全書》(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