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直接原因分類
(一)物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設備、設施缺陷(如剛度不夠);防護缺陷(防護不當);電危害(漏電);噪聲危害;振動危害;電磁輻射(X射線);運動物危害(固體拋射物);明火;能造成灼傷的高溫物質(zhì)(高溫氣體);能造成凍傷的低溫物質(zhì)(低濕氣體);粉塵與氣溶膠(有毒性粉塵);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缺氧);信號缺陷(無信號設施);標志缺陷(無標志);其他物理性危險和危害因素。
(二)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質(zhì);自燃性物質(zhì);有毒物質(zhì);腐蝕性物質(zhì);其他化學性危險、危害因素。
(三)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致病微生物;傳染病煤介物;致害動物;致害植物;其他生物性危險、危害因素。
(四)心理、生理性危險、危害因素
負荷超限;健康狀況異常;從事禁忌作業(yè);心里異常;辨識功能缺陷;其他。
(五)行為性危險、危害因素
指揮作用;操作失誤;監(jiān)護失誤;其他錯誤;其他因素。
(六)其他危險、危害因素
二、參照事故類別和職業(yè)病類別進行分類
(一)參照GB6441-86《企業(yè)傷亡事故分類》分為16類
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化學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
(二)參照衛(wèi)生部、原勞動部、總工會頒發(fā)的《職業(yè)病范圍和職業(yè)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分為
生產(chǎn)性粉塵;毒物;噪聲與振動;高溫;低溫;輻射;其他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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