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過程中,日照交警開發區大隊將執法記錄儀的管理和使用,作為日常教育培訓活動的重要學習內容,提升民警執法記錄儀的應用能力,增強執法證據意識,規范執勤執法行為,維護民警合法權益,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度和震懾力。
為促進民警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和擴大執法記錄儀應用實效,大隊通過分析實際工作,總結執法記錄儀的用途和作用,要求民警進一步增強科技強警理念,牢固樹立執法證據意識,切實加強執法記錄儀的管理和使用,并建立完善了兩級管理應用制度,對操作規程、技術裝備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等進行了全面規范。
為確保執法記錄儀的實戰運用效果,大隊從強化民警培訓入手,將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方法列入信息化學習的重要內容之一,采取集中培訓與現場使用相結合的方式方法,注重講解使用要領和注意事項,使一線民警熟練掌握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方法。執法記錄儀的正確使用,為民警執勤執法節約了寶貴時間,在提高工作效能的同時,為有效預防減少錯誤執勤執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大隊要求執勤民警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在執勤執法中必須攜帶執法記錄儀,在處理突發事件、查處酒后駕駛、無證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時,必須進行全過程拍攝取證,記錄完整的音像資料,固定證據,防止當事人非正常舉報投訴和無理取鬧,提高執法工作震懾力和公信力。
為確保執法記錄儀使用和管理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大隊為每臺執法紀錄儀配備內存卡,滿足民警執勤執法所需。同時,帶班領導認真履行帶班職能,按照執勤必帶、執法必用的原則,對執法記錄儀現場使用情況等進行督導檢查力度,并將檢查結果納入使用單位每月的績效考核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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