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推行安全生產“網格化”管理以來,常山縣安監局牢牢把握安全生產形勢變化,緊密結合全縣安全生產實際,不斷探索、勇于創新,在四級安全監管網格基礎上,全力構建村級安全督導員制度,形成“4+1”安全監管新模式。
認真謀劃,完善制度。在全縣342個行政村全部建立安全督查員制度,成立農村安全督查員工作小組,村委會主任或副主任擔任組長,配備2-3名安全督查員,并至少配備一名電工,建立了《包村干部、村督查員督查表》,確定了檢查內容、檢查頻次、處理措施。實行月上站制度,鄉鎮安監站每月組織召開村級安全督查員工作例會,聽取各村安全督導員情況匯報,總結分析安全生產運行情況,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以點帶面,層層推進。在全面開展村級安全督導員制度建設基礎上,在重點鄉鎮重點村開展了示范點建設活動。通過“邊推進,邊修訂,邊完善”方式,形成常態化、制度化、系統化的長效機制,逐鄉(鎮)展,逐村(居)完善,在全縣建立鞏固村級監管網格,發揮基層安全監督員自身優勢,及時采集上報安全生產情況,為各級安監機構開展針對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為下一步執法檢查提供有效依據。
進展順利,成效初顯。在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活動中,村安全督導員充分發揮前沿“哨兵”作用,按照《農村安全督查員督查表》內容,逐項檢查,將發現的隱患問題上報鄉鎮安監站,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節約了時間。既及時掌控本村的安全生產動態,又保證了對重點企業重點人員的有效控管。
加強培訓,鞏固基礎。為進一步提升村安全督導員業務水平和安全意識,縣、鄉鎮兩級安監機構通過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增強村安全督導員辨識危險因素和隱患的能力,提高其責任感和敏感性,加強檢查監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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