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道的重要性。消防車道是火災發生時消防車到達火災現場的重要通道,其暢通與否直接關系到火災撲救的效率和遇災受困人員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所謂刻不容緩、千鈞一發的時刻。因此,必須嚴格遵守消防車道設置和使用規定,確保消防車道暢通無阻,意義重大。
因此,消防車道禁止被侵犯,受國家法律保護。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同時,第六十條規定: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發生火災造成嚴重損失的,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負刑事責任。未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行政處罰,其中,發生火災的,根據《民法典》應承擔火災損失的部分賠償責任。
根據《消防法》和《建筑防火通用規范》消防車道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高度和寬度:消防車道的凈寬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0米;
2.坡度:供消防車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8%;
3.承載能力。消防車道上的管道和暗溝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即:消防車道的承載力要求根據消防車滿載時的重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范》CJJ37-2012和《城鎮道路路面設計規范》CJJ1 69-2012的規定進行設計。考慮到消防車進入小區(廠、園區)的偶然性、短暫性,以及消防車滿載重量乘以1.3的動力系數后按靜力計算方法進行核算。對于不同高度的建筑,其服務的消防車道及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承載力要求不同。
消防車滿載的荷載量因類型和設計而異。輕型消防車的底盤承載能力在500—5000kg之間,而重型消防車的滿載重量可以達到16噸左右,甚至有載重30-40噸的消防車。具體到重量,輕型消防車的重量大約是11.6噸,而重型消防車的重量則達到55噸左右。
在設計和規劃時,應考慮到當地消防車的實際重量和尺寸,以及相關的建筑規范和標準,以確保建筑物的安全性、車輛通行性和適應性。
4.轉彎半徑。消防車轉彎半徑的限制是防止消防車在環形道路或轉彎時,可能因為轉彎距離不夠,被卡住而影響消防車通行。其中,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不應小于12mX12m,對于高層建筑,不宜小于15mX15m;供大型消防車使用的回車場面積不宜小于18×18平方米。
5.環形消防車道。高層建筑周圍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當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有困難時可沿建筑兩個長邊設消防車道;
6.環形消防車道至少應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
7.消防車道穿過建筑物的門洞時,其凈高和凈寬不應小于4米;門垛之間的凈寬不應小于3.5米;
8.高層建筑周圍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當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有困難時可沿建筑兩個長邊設消防車道;
9.消防車道設置總要求:消防車道不得設置任何障礙物,如樹木、電線桿、廣告牌等。消防車道應設置明顯的標志,并在消防車道口設置消防車道標志牌。
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所謂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是指能滿足登高消防車靠近建筑,停留、展開并安全作業的場地。是確保登高消防車能夠靠近建筑主體特別是高層建筑,便于開展滅火救援作業。場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結構、管道、管溝等應滿足承受消防車滿載時的壓力要求。
場地與建筑之間不應有高度大于4米的裙房或其他障礙物,以及不影響消防車作業的架空高壓電線。場地的坡度應滿足消防車安全停靠和消防救援作業的要求。
在建筑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的范圍內,應設置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入口。消防車登高作業場的各項要求:
1.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設置
所謂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是指能滿足登高消防車靠近建筑,停留、展開并安全作業的場地。對應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建筑外墻,是便于消防隊員進入建筑內部進行救人和滅火的建筑立面,稱為消防車登高面。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與消防車道連通,場地靠建筑外墻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筑外墻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場地的坡度不大于3%,長度和寬度分別不小于15m和8m.對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均不得小于15m.
2.消防車登高面的設置。高層建筑沿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的底邊連續布置消防車登高面,此范圍內裙房的進深不大于4m,且在此范圍內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入口。對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高層建筑,消防車登高面可間隔布置,間隔的距離不得大于30m.
3.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荷載。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及其下面的地下室、管道和暗溝等,能承受重型消防車的壓力,一輛消防車最大總質量一般為15t~50t.
4.舉高消防車回車場簡單來說就是消防車調頭的場地。其中,消防車的最大長度為13.4m,最大寬度為4.5m,最大高度為4.15m,最大載重量為55t,最大轉彎半徑為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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