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2月,機械電子工業部立足于我國國情,制定并頒發了《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1989年8月,結合電子工業的情況,又頒發了《電子工廠安全性評價補充標準》。幾年來,安全性評價工作已在機械電子工廠普遍開展,全國已出現了許多“安全級”企業,有的企業則達到了“特級安全級”。
機械電子工業開展安全性評價是安全工作的一項重大改革,要求企業實行“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系統管理體系,從而有力地提高了企業管理水平,調動了廣大職工參加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和保證了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標準、規程的執行,事故隱患得到了有效整改,設備設施本質安全性明顯提高,傷亡事故大幅度下降,塵毒點合格率顯著提高,保證了職工及國家財產的安全,促進了經濟發展,受到機電工業企業社會的歡迎。
一、 評價原則
安全性評價分危險程度分級和安全性評價分級。
1. 危險程度分級
危險程度分級是指企業擁有的生產作業設備、設施、物品等級固有的危險程度。分為:
Ⅰ級(低度危險)
Ⅱ級(中度危險)
Ⅲ級(高度危險)
事故是能量逸散的結果。根據機電工業生產作業的特點,主要能量形式不外乎是機械能(動能與勢能)、熱能、化學能等。這些能量的使用與轉換,都包括在機電工廠危險等級劃分的設備、設施與物品生產(做功)之內。因此,設施及物品的擁有量的多少和大小,決定了企業危險程度的大小。
根據我國機械工業35年來重大傷亡事故統計分析,所發生的事故,有80%以上是《標準》“附錄一”所歸納的設備、設施及物品所造成的,因此它應該成為計分企業危險程度的主要依據。同時,根據我國機電工業行業門類多、數量大、大中小規模不等的特點,應該有一個危險程度的綜合度量。例如,儀器儀表行業與重型機械行業比較,就生產工藝需要的設備、設施及物品來說,重型行業的擁有量自然比儀器表行業多且大,因而重型機械行業危險程度就比儀器表行業危險程度高。同樣,企業規模的大小,也決定了危險程度的高低。
2. 安全性評價分級
安全性評價分級是指企業生產作業環境、生產設施和安全管理綜合反映出的安全狀態。根據不同的工廠,其安全性評價分級如下表所示:
|
機械工廠 |
電子工廠 |
Ⅰ級(特級安全) |
90分以上(含950分) |
1235分以上(含1235分) |
Ⅱ級(安全級) |
800~949分 |
1040~1234分 |
Ⅲ級(臨界級) |
500~799分 |
650~1039分 |
Ⅳ級(危險級) |
500分以下 |
650分以下 |
危險程度分級是為企業宏觀管理提供固有危險程度的基礎數據,而安全性評價分級則是為企業微觀管理提供本質性的安全狀態信息。
3. 安全性評價分類
安全性評價分為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兩種。鑒于我國機電工業企業的實際情況并參加了國外有關機電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我們采用了定性評價方法。
二、 評價程序
機電工廠進行安全性評價,必須嚴格按照工廠自評,省、自治區、市主管部門復評,機械電子工業部審批的程序進行。
1. 工廠自評
工廠開展安全性評價應在廠長直接領導下,按照“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做到組織落實、計劃落實,通過評價—整改—再評價,多次循環,在達到工廠自評預定目標后,進行自評總結,按部統一規定的《機械電子工廠安全性評價報告書》填報,并向省、自治區、市主管部門提出復評申請。
2. 省、區、市復評
省、自治區、市主管部門接到工廠復評申請后,根據工廠規模,可以組織6~13人的復評組。復評組中,部級安全性評價診斷師必須多于三分之一,并按以下程序復評:
1) 聽取工廠自評情況匯報,宣布復評工作安排。
2) 確定復評范圍和抽樣對象。
3) 對抽樣對象逐一按標準進行查證、考核和考試。
4) 按專業組織計算各項評價得分,并寫出各專業組評價情況小結,報復評組組長。
5) 復評組長對各專業組評價資料進行綜合審查、匯總,經召開復評組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并與工廠領導交換意見后,寫出復評總結報告。
6) 召開工廠中層以上干部會議,宣布復評結論。
7) 填寫《機械電子工廠安全評價報告書》,并向機械電子工業部提出申請審批報告。
3. 機械電子工業部審批
機械電子工業部在接到省、自治區、市申請審批報告后,根據年度各省、自治區、市申報審批數量,適時組織抽查評審和確認。
部抽查評審程序前(6)項與省、自治區、市復評程序相同,只是將復評二字改為“部評審”,第(7)項為填寫《機電工廠安全性評價報告書》中的部評審結論。
對經部評審,確認的“安全級”、“特級安全級”企業,由部統一頒發評價等級證書、標志,并將審批后的《機械電子工廠安全性評價報告書》退還省、自治區、市主管部門及工廠存檔。
三、 評價方法
在安全性評價過程中,各級評價均應按照危險等級劃分計算方法,首先確認工廠的危險等級,然后按照安全性評價項目逐項進行評價。
綜合管理評價主要是評價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預防事故發生的組織措施的完善性;操作者和管理者的安全素質高低及對不安全行為的控制能力。
綜合管理評價設置了14項評價項目,給定分值240分,采用了10個安全性評價檢查表,用查證、考試的方法進行評分。
危險性評價主要評價生產設備、設施及物品的危險性大小,以及預防、控制事故發生的技術措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程度。
危險性評價設置了機械工廠評價項目40項、給定分值600分;電子工廠評價項目55項、給定分值900分。分別采用了37個、52個安全性評價檢查表,采用現場查證、測定的方法進行評分。
作業環境評價主要是評價生產作業環境帶來的危險和引起事故可能性的大小。
作業環境評價設置了11項安全性評介項目,給定分值160分,采用5個安全性評價檢查表,采用現場查證、測定的方法進行評分。
為保證工廠自評不留漏洞、死角,應按照《標準》所列項目和條款逐一對所涉及的部門、人員及設備、設施、物品進行百分之百的評價。省、自治區、市復評和部評審時要按照《標準》中規定的抽樣原則進行抽樣評價。抽樣時要盡量考慮全面,使抽樣對象能正確反映企業的狀態狀況。抽樣前工廠應提供各類設備、設施、部門和人員的擁有數量及分布情況資料。
評價過程要采用以下兩種方法:
一是“三點一線”的評審方法,即每一評價項目的文本、資料、檔案、圖紙、數據以及抽查考試與現場考核,查證,均達到《標準》條款的要求。
二是“動態與靜態相結合”的評審方法,即每一評價項目的評審以動態為主,結合靜態情況進行查證。
以上兩種方法改變了過去安全檢查工作“走馬觀花”、目的性不強的現象,而注意評價效果,體現了評價過程中形式、內容、效果相統一的評價原則,促進了安全工作質量的提高。
在評價過程中,為保證評價質量,提高評價效果,對評價的項目要貫串以下原則。
(1) 綜合管理評價
1) 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
2) 各部門、車間之間相互協調的原則。
3) 有效性的原則。
(2) 危險性評價
1) 系統整體性的原則。
2) 安全防護安全性、可靠性的原則。
(3) 作業環境評價
定置、定位、整潔、文明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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