鋪天蓋地的各種醫療廣告已經成為非法廣告的一個重災區,很多沒有經過合法審批的醫療廣告出現在大街小巷及各種媒體,嚴重影響了人們的視野,誤導、欺騙了很多急于求醫的患者。這些廣告所宣傳的醫療手段不僅沒有及時為患者解除病痛,反而增加其經濟負擔,延誤了病情的及時治療。
五張“臉譜”識別虛假醫療廣告:
第一張臉——拍胸脯打保票,宣揚療效。如報紙上“一次治愈白癜風”、“讓骨壞死患者站起來”,往往用“根治”、“無效退款”、“100%有效” 等極富誘惑力的廣告用語。《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醫療廣告中禁止出現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以及保證治愈或者隱含有保證治愈的內容。
第二張臉——醫托推薦。如名人明星助陣、專家認可、權威機構推薦,或讓“治愈”患者“現身說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利用患者或其他醫學權威機構、人員和醫生的名義、形象或使用推薦語進行宣傳。
第三張臉——用高科技做文章,大包大攬疑難病癥。一些醫療機構摸準患者再難治的病也不愿放棄治療的心理,拿高科技迷人耳目,越是癌癥、乙肝、哮喘、牛皮癬、不孕不育等頑癥,越敢夸口治療。因為他們深諳“難治的病本就難治,因此治不好患者心理上也能承受”這門道。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治療性病、牛皮癬、艾滋病、癌癥、癲癇、乙肝、白癜風、紅斑狼瘡8類疾病的醫療廣告暫不準發布。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目前醫療技術對這些疾病尚未完全攻克,如果醫療廣告中涉及該內容,容易形成誤導。
第四張臉——靠所謂的祖傳療法或專家名醫忽悠患者。一些醫院對自己聘請的專家私自加 “頭銜”。有些“特色門診”用祖傳秘方蒙人,名為看病實為賣藥。《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廣告中冠以祖傳秘方或者名醫傳授等內容。
第五張臉——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軟廣告。某些醫療機構在大眾媒體上以人物傳記、訪談、科普講座等形式宣傳自己的機構、醫師,推銷醫療服務和藥品,與普通廣告相比,該類廣告更具隱蔽性。
現在網絡發達,一些不法分子早就告別了“小廣告”式的騙人戰術,而是看準了網絡這個普及而又方便且迅速的手段,在網絡上大肆宣傳自己的“靈丹妙藥”,更有甚者把知名醫院的知名專家大夫作為自己的“招牌”胡亂欺騙患者。所以,患者在生病后千萬要頭腦冷靜,清醒地識別違法醫療廣告,謹防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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