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關于加強地下水監測工作的通知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
地下水是水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北方地區以及南方許多城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對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1998年國務院在《水利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文件(國辦發[1998]87號)中明確將原地質礦產部承擔的地下水行政管理職能和原由建設部承擔的指導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職能交給水利部承擔,初步理順了地下水資源管理中的職能交叉的問題,強化了地下水統一管理的職責。
地下水監測工作是加強地下水管理和保護、實施水資源優化配置和合理調度的重要基礎。自七十年代以來,水利部門開始普遍監測地下水水位、開采量、水質和水溫等要素,經過多年的努力,已初步形成了一定規模的地下水監測井網,收集積累了大量的地下水資料,在水資源的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地下水監測工作還存在許多問題,各地地下水監測工作發展不平衡,一些地區領導重視不夠,經費投入嚴重不足,造成地下水監測工作發展緩慢,有的甚至還在萎縮。地下水委托監測經費太低,影響了地下水監測資料質量;在一些重要水源地和大型漏斗區缺少地下水監測井,不能滿足掌握地下水動態的要求;地下水監測手段落后;信息傳輸不及時,時效性差。
為滿足實施水資源優化配置、合理調配地表水和地下水、加強地下水管理和保護的需要,現就加強地下水監測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根據國家機構改革職能轉變的需要,按照從傳統水利向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轉變,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治水新思路的要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地下水監測工作,加強領導,認真研究解決地下水監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統一規劃,完善地下水監測井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廳局應組織做好地下水監測規劃,科學合理地布設井網,補充完善地下水監測井。在地下水超采區、大型漏斗區、重要水源地、地表水嚴重污染區和生態環境保護區,要重點建設一批國家重要地下水監測井。加快地下水監測現代化建設步伐,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設備,配置先進的地下水監測儀器設備,提高地下水監測能力。各地在制定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時,要將地下水監測工作納入規劃,并優先實施;在制訂和修訂有關水資源管理的法規和政策時要強調加強地下水監測工作。
三、理順投資渠道,增加地下水監測工作的經費投入。各地要建立和理順地下水監測經費渠道,將地下水監測工作費用納入財政預算,提高地下水委托監測費。建議各地從基建費、小農水費、水資源費等項經費中增加用于地下水井網建設、監測運行管理和資料分析的經費,并根據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的需要和我國經濟發展水平,逐年增加投入比例。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地下水監測技術人員的素質。隊伍建設是保證地下水監測工作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礎。各地要加強對地下水監測人員的培訓,包括崗位培訓和新技術培訓,全面提高地下水監測技術人員的素質。
五、重視和加強地下水監測資料的分析工作。各地要加強地下水動態分析,開展地下水預測預報,及時向全社會通報地下水動態,揭示地下水開發利用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地下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管理和保護的建議和措施,認真做好《地下水通報》編制工作,為實施取水許可制度、科學管理水資源提供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二00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