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全市大氣環境質量,近日,棗莊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今后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意見》的主要工作目標是以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治理為重點,突出抓好城區大氣污染、揚塵污染和機動車廢氣污染,力爭全年空氣質量優于二級的天數達到85%以上。
《意見》規定,全市所有廢氣排放企業必須做到穩定達標排放,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予以停產,停產期間,要立即開展再提高治理工程, 10月底前完成并通過市級驗收,做到穩定達標排放,逾期達不到要求的,將予以停產或關閉。對于尚未完成脫硫治理和治理不達標的熱電企業,要繼續推進脫硫治理工作,提高治理水平,確保限期內穩定達標排放。對于擅自閑置環保設施、無法提供相關記錄臺賬、廢氣排放超標的企業,環保部門將予以依法處理,并建議取消企業的電價優惠資格。對全市不穩定達標排放的水泥企業,從現在起至9月20日一律停產,今年10月底完成再提高治理工作,確保達標排放。對污染較重的焦化行業,要嚴格按照標準實施再提高治理工程。
《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大氣在線監測設施的運行維護,加大對監測設施的運行監管,及時查處超標排污行為;要加大對城區鍋爐、原煤散燒的治理,到今年10月底前完成冬季取暖期大氣污染治理任務;全面啟動對建筑揚塵、油煙燒烤、汽車尾氣的專項整治活動;嚴格控制其它煙塵、惡臭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