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廣州市環保局通報了今年環保掛牌督辦整改檢查的結果:停產關閉企業未發現復產現象,責令整改的企業也達到了整改要求。
2007年,廣州對環境隱患大、污染重、群眾反應強烈的11家企業掛牌督辦。今年5月,市環保局和市監察局再度聯合,對涉及8個區、縣級市的146家企業進行掛牌督辦。在實際工作中,掛牌督辦涉及的單位達到164家。
10月31日是環保掛牌督辦整改工作的最后期限。到目前為止,2008年掛牌督辦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大部分被掛牌督辦的企業已經按照整改要求和時限,積極整改,全市環境污染情況得到了改善。為確保環保掛牌督辦的效果,11月7日晚7時至次日凌晨1時,廣州市環保部門共分為13個執法檢查組冒雨對2008環保掛牌督辦企業進行突擊檢查。檢查情況表明:2008環保督辦企業被關閉的企業沒有發現偷偷復產現象,責令整改的企業也達到了整改要求。
聲音
不是企業消滅污染
就是污染消滅企業
“環保掛牌督辦”僅僅是環境執法的一個特殊的手段。這種特殊的手段也是在環境的特殊時期使用的。廣州市之所以采取“環保掛牌督辦”的手段,主要考慮有幾方面的原因:
其一是,掛牌督辦不僅會引起企業的重視,同時也能引起各級政府的重視;其二,掛牌督辦能夠換來公眾和新聞媒體的更多參與。這樣就能夠形成合力;其三,通過掛牌督辦,可以探討一種環境優化經濟的方向。可以為未來環境優化經濟提供導向性的具體思路;其四,環保掛牌督辦,可以讓大家看到了一個活生生的現實———不是企業消滅污染,就是污染消滅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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