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記者日前從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獲悉,最近經環境保護部核查認定,內蒙古污染物總量減排效果明顯,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大幅提高,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
經環境保護部核定,2008年內蒙古二氧化硫排放量為143.11萬噸,比2007年下降1.70%;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28.01萬噸,比2007年下降2.65%。
2008年,在淘汰落后產能、削減原有污染源的同時,內蒙古堅決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審批權限、不符合地區規劃環評要求、沒有環境容量、沒有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地區不具備環境監測能力、地區沒有配套的環保設施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有效預防了因新建項目而產生新的污染問題。
在各大城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的同時,內蒙古主要流域水質有所好轉,主要城市飲用水水質穩定。黃河水系內蒙古段污染明顯改善,干流斷面水質達標率為100%。內蒙古12個上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數據的城市中,除天然因素外,飲用水質100%達標。
2006年至2008年,內蒙古減少排放二氧化硫63.62萬噸、化學需氧量6.90萬噸,實現了增產減污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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