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近年爭論很大的北京海淀區六里屯垃圾焚燒廠建設問題,環境保護部(下稱“環保部”)昨日重申:未經環保部門的核準,該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2005年底,北京海淀區政府宣布計劃在六里屯垃圾填埋場南側投資約10億元,新建一座垃圾焚燒發電廠,并計劃在2007年3月動工。消息傳出后,填埋場周邊眾多社區的居民反應強烈,呼吁有關政府部門慎重考慮選址問題。
2007年6月,原國家環?偩肿鞒隽嗽擁椖康男姓䦶妥h決定,要求該項目在進一步論證前應緩建,并全面公開論證過程,擴大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在3月11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環保部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司長祝興祥就上述問題表示,六里屯垃圾焚燒廠項目應進一步論證,首先是北京市環保局1995年審批了該項目依托的垃圾填埋廠的環評,并明確提出了填埋廠外界500米左右不應該新建永久性住宅,現有建筑予以搬遷的要求。但這個論證未獲認真落實,廠區周圍的人口數量和環境功能實際上發生了較大變化。
祝興祥說,2005年11月以來,該項目周圍的城市規劃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和控制,周邊居民顯著增多,導致可能受項目潛在環境風險影響的人數明顯增加。因此,該項目建設之前,有關部門應該在更大范圍內客觀、全面、公開地征求公眾意見,并做好溝通和協調工作。
祝興祥強調,在完成進一步專家論證和更大范圍征求公眾意見之后,這個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將進一步論證的過程和征求公眾意見的結果,報送北京市環保局核準,北京市環保局核準后應該公告,如未經公告,項目不能開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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