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杭州市環保局獲悉,即日起,該局將縮減企業項目審批時間,并對檢測業務收費按基準收費標準的70%收取。
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凡是符合六項審批原則的新項目,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必須在承諾時限內按時辦結(報告書項目的審批時間由國家法定的60個工作日縮短至25個工作日,報告表項目由法定的3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登記表項目由法定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市重點項目一律進入綠色通道,報告書項目為18個工作日,報告表項目為5個工作日,登記表項目為3個工作日。在委托監測方面,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設立服務窗口,負責委托業務的接收、監測報告發送等服務,實行“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理。
2009年,監測業務收費一律按基準收費標準的70%收取。凡是符合政策規定的新項目,在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對委托性污染源監測報告,自監測之日起,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完成(特殊項目除外);建設項目的環保驗收監測報告自監測之日起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至15個工作日完成(特殊項目除外)。開辟排污申報登記綠色通道,一般企業排污申報當日辦理完畢,重點和生產工藝復雜的企業現場辦理并幫助填報。
此外,市環保局還就企業培訓、提供信息服務、處理信訪、規范執法等八個方面推出了便捷服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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