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一族要注意了:汽車尾氣檢測即將與安全技術年檢捆綁,尾氣不達標的車上路不僅罰款200元,且將被貼上“限行”標簽。
5月11日,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武漢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尾氣不達標年檢就不合格
《辦法》明確:機動車排氣污染定期檢測與安全技術定期檢驗同步進行。對未進行排氣污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機動車,交管部門將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在這種情況下,主管部門將要求車主進行維修、復檢,若復檢不合格,禁止上路行駛;上路行駛的,將被處以200元罰款,并采取限制行駛措施。
不同類型車輛限時限行
根據排氣污染程度,分別貼上黃、藍、綠等顏色的標志,采取限區、限時行駛措施——這樣的“機動車環保分類合格標志管理制度”,有望于明年開始在武漢中心城區實施。
近年來,上海、成都、杭州、南京等城市相繼實施此項制度。比如南京從去年7月1日起,要求除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摩托車外,在南京登記或外地長期駐留該市的機動車都要申領環保分類標志,分黃色、藍色、綠色3種,粘貼于汽車前擋風玻璃內側的右上角。
外地轉入車也執行國Ⅲ標準
《辦法》規定,在武漢市注冊登記或由外地轉入本地的機動車,不符合本市執行的機動車排放標準的,不予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武漢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解釋,目前該市新車注冊登記執行國家新車排放標準(國Ⅲ),而已在本市注冊登記的車輛和由外地轉入本市的機動車執行用車排放標準(國Ⅱ)。“長期對外地轉移來的車輛放寬標準,很可能導致大量外地二手車流入武漢,形成新的污染源。”
抽檢尾氣排放不會收費
根據《辦法》,環保部門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進行停放地抽檢、道路抽檢時,不得收取費用。且應定期檢測、定期發布信息,方便公眾查詢,接受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超標情況進行舉報。
同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不得要求機動車所有人到指定的場所維修治理排氣污染,不得指定使用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