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草案)》5月19日提請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江蘇省有望立法綜合防治固體廢棄物污染。
根據江蘇省環保廳的調研,江蘇省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尚處在起步階段,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相當一部分企業存在漏報瞞報,固體廢棄物產生底數不清,部分固體廢棄物沒有納入管理范疇;規劃確定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任務尚未完成,已建成投運的設施總體建設水平偏低、布局失衡;企業破產搬遷后遺留危險廢物污染土地,影響后續開發等問題。
近兩年,江蘇省連續關閉了4400多家小化工生產企業,化工企業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復問題比較突出。《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草案)》特別提出,化工企業搬遷不能一搬了之,對原址土壤或者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應當進行環境修復。環境監測、評估等費用由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造成污染的單位承擔。針對危險廢物危害大,污染后果嚴重,草案就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日常管理情況記錄、危險廢物轉移等環節作出了具體規范。草案要求加強實驗室廢棄物的環境管理,對大專院校實驗室廢物的收集、處置等做出了明確規定,防止發生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