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蘇省南京市日前主辦的“南京經濟發展高層論壇”上,有關專家建議,用5~10年時間把污染最嚴重的企業逐步轉到新的基地去,然后在轉移出來的土地上發展高科技產業和服務業。
隨著經濟高速發展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環境保護問題日益突出,已影響到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正因如此,全國各大城市都開始整體性地把工廠遷出中心區,尤其是把污染嚴重的工廠轉移到城市邊緣地帶、郊區甚至其他落后地區。
各地污染企業如此大規模地搬離市區,客觀來講,相對于地域狹窄而又人口密集的城市,邊緣地帶和郊區農村地域廣闊,人口居住分散,把一些企業轉移到那里,不僅對于減輕城市污染、保障城市居民環境權益和安全益處多多,而且還可以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污染企業搬離市區,體現了我國推進壞境保護的一大進步,也是適應未來城市建設和發展的大趨勢。
但這并不意味著,污染企業搬離市區就沒有了污染。恰恰相反,如果一窩蜂地只注重搬遷而不重視從根本治理,或許若干年后,原本環境質量尚好的郊區農村,就會成為污染集中地。因此,如何充分利用這一契機做好污染治理工作,才是最為根本,也最為關鍵的問題。如果把轉移污染作為治污的捷徑,城市環境達標了,周邊農村卻遭殃了,那么整個社會最終將會為農村的生態惡化共同埋單。
環境保護部前不久發布的統計數據表明,隨著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趨勢的加劇,目前我國農村已有近3億人喝不上干凈的水,同時因固體廢棄物堆存而被占用和毀損的農田面積超過200萬畝。事實上,近年來,中國各城市中心地帶的大氣、水、噪聲污染正在逐漸減輕,令人欣慰,但中小城市、城鎮、農村的環境污染卻越來越不容樂觀。一些山清水秀、土肥水美而使人懷念的鄉村,正變成土臭水黑之地,已引起中央政府和社會各界有識之士的高度關注。
因此,僅僅把污染企業搬離市區還遠遠不夠。說白了,轉移僅僅是治標,卻沒有治本,沒有從根本上起到治理污染的作用。換句話說,污染企業在城市排污,到了農村不可能就不排污了。假如治理的措施跟不上、不落實,由此引發排污的后果很難估量。不能為保護和改善城市環境,就將污染向農村轉移,那樣不僅違背了科學發展觀,也會持續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當有一天找不到一塊凈土、一方凈水時,受害的豈止是我們這一代人,還會禍及我們的子子孫孫。
由此可見,各級政府不僅要推進污染企業搬離市區,更重要的是在轉移過程中,必須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等手段,采取強有力的監管和干預措施,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舍得在環保設施上投入,確保轉移的項目在投產后能將廢水、廢氣等進行有效治理,嚴禁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只有將企業出城與污染治理同步推進,才能使城鄉經濟社會高速協調發展,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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