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環境保護委員會日前成立,市長張效廉要求環委會成員單位深刻認識環委會的使命,積極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切實發揮好環境優先領域統籌協調作用,近3年要確保按時完成創建國家環保模范城目標任務。
上個世紀80年代,哈爾濱市曾經成立環保委,在短暫的幾年中,為推進城市環保工作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后,由于沒有環保委統籌規劃與領導,環保工作與全市的總體工作產生脫節,環保部門參與綜合決策能力被削弱,導致出現環境容量不足、重點流域區域污染問題突出、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展緩慢、環境問責不到位等一系列問題,未來很可能因環境問題影響大項目上馬。
哈爾濱市環保局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在市委書記蓋如垠和市長張效廉的推動下,新的環委會終于成立,環委會主任和副主任分別由市長張效廉和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姜明擔任。環委會辦公室設在環保局,市環保局局長張基春任環委會辦公室主任。
環委會主要負責審定全市重大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協調解決重大環境問題,統籌督導重大環境保護決策、規劃、措施執行,組織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制和國家、省、市下達的各項指標。
張效廉要求,切實發揮環委會的作用,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好環境保護職能,推動環委會切實發揮好環境優先領域統籌協調作用,切實發揮好優化經濟增長作用,切實發揮好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作用。各成員單位要全面落實環委會的要求,環保部門要認真負責,做好日常綜合協調,承擔起制定分解、督促檢查省市長和區縣長環保目標落實情況,擬訂并推進建立環委會各項工作制度及運行機制,建立街、鄉、社區、村屯環保網絡,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級政府要承擔起保護環境責任,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加強環境保護組織領導,并抓緊組織同級環委會和街道辦事處、鄉鎮環委會,組建社區和村屯環保監督員隊伍,形成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網絡。
張效廉指出,市委、市政府確定用3年左右時間,到2011年實現創建環保模范城目標。環委會要進一步分解細化階段性工作任務,切實做到任務層層落實。哈爾濱市環保局作為環委會辦公室和創模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統一調度、綜合協調作用,將各部門、各單位任務分解納入到市級目標和環保目標責任狀中,嚴格考核獎懲,并加強指導、檢查和督辦。
哈爾濱市環委會成立后,迅速出臺了議事規則,并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成員會議,部署2010年環保工作任務。環委會主任張效廉與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簽訂了生態環保目標責任狀,對松花江規劃治污項目、農村環境保護、城市內河治理、創建環保模范城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和完成時限。
哈爾濱市環委會正式下發文件,要求區、縣(市)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成立相應環委會,并在社區和村屯配置環保協管員,進一步延伸環境保護工作觸角,形成全市環保工作網絡。目前區、縣(市)環委會已基本成立,正式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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