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重慶市環境保護工作的健康發展,全面落實環境保護工作目標責任制,市委、市政府印發了《關于印發<2010年環境保護工作目標任務分解>的通知》(渝委辦﹝2010﹞61號)。《2010年環境保護工作目標任務分解》包括總量減排、“四大行動”等7部分、42項,主要是將市委、市政府的環保決策部署和《2010年重慶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確定的環保工作任務細化分解至相關區縣、部門和單位,并明確牽頭單位、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
環保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將作為2010年度黨政一把手環保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以牽頭單位30%、主辦單位60%、協辦單位10%的責任進行嚴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