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概述】
綜合《臺州日報》等媒體報道,3月中旬以來,浙江臺州市路橋區峰江街道上陶村部分村民陸續發現血鉛超標。截至3月26日下午5時,上陶村等3個村莊共檢測597人,血鉛超標168人,其中兒童53人,需要驅鉛治療3人。通過臺州市環科院等專家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由臺州市速起蓄電池有限公司引起的鉛污染事件,當地村民血鉛超標與速起公司含鉛污染物特別是含鉛粉塵廢氣排放有直接關系。路橋環保分局局長蔣新才說,該企業成立8年來,沒有群眾舉報過,該局也沒檢查出問題。但村民稱,環保局3年前就發現企業附近土地有毒,但一直沒告知村民。
【政府應對】
3月11日,上陶村部分村民體檢時發現血鉛超標,村民懷疑與當地企業臺州市速起蓄電池有限公司排放鉛污染物有關。路橋區組織立即成立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路橋區衛生部門及時組建處置工作專家組,指導參與相關村民的身體檢查和治療工作,并著手開展了流行病學調查。
3月14日下午,路橋區環保部門要求涉事企業立即停產整改,并對企業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立案查處。同時,該區進一步擴大環境監測范圍,對該企業周邊環境進行加密取樣,計劃組織邀請省級相關專家,在對已有的監測數據再次進行會診的基礎上,分析確定污染成因。
3月17日,路橋區召開全區7家涉鉛企業職業衛生專項整治會議,要求相關企業馬上開展職業衛生整治,實行“三個不放過”,即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沒有追究的不放過,企業職業病防治整改措施不落實的不放過,企業對勞動者健康權益保護措施不兌現的不放過。
3月19日16時許,浙江省急診醫學分會委員、國家級衛生應急專家組成員丁晨彥,浙江大學附屬兒童醫院主任醫師竺智偉抵達路橋,并在當晚7時許會同臺州醫院路橋院區對40余名村民進行會診。
3月20日上午,丁晨彥一行對村里進行了現場踏勘,并在峰江衛生院為20多村民進行了現場咨詢解答。在此基礎上,省醫療專家按照有關規范,也已經初步制訂了相應的血鉛超標治療方案。
3月23日下午,路橋區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起血鉛超標事件,初步認定臺州市速起蓄電池有限公司引起了此次鉛污染事件。
3月25日,路橋區人民政府作出了《關于對臺州市速起蓄電池有限公司責令關停的決定》。同日,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環境事故罪,對該公司法人代表應建國予以刑事拘留。
3月27日,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對路橋區“血鉛事件”的查處結果。對此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路橋環保分局一名副局長、峰江街道辦事處一名副主任、路橋環保分局城南環境監察中隊中隊長等3人已被停職檢查,其他相關責任正在調查中。
3月28日,環保部副部長張力軍在2011年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上表示,今年將全面徹查鉛蓄電池行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各省必須在7月30日前,在媒體上公布轄區內所有鉛蓄電池企業名單。浙江省副省長陳加元指出,省環保廳要與臺州市政府一起對肇事企業進行懲處,對涉事的政府和相關人員追究責任。
【輿情傳播】
該事件最早由當地媒體《臺州日報》于3月19日披露。23日,浙江經視、浙江在線等本地媒體跟進報道。當日下午,路橋區政府公開通報此事。
24日,國內媒體跟進報道,新浪等商業門戶網站紛紛轉載,當日相關新聞及轉載數達247篇。中國廣播網中國之聲《新聞縱橫》節目質疑:原本規定廠區和居民樓的距離500米,但是實際不到5米,重點監控的單位一直排污超標,而有關部門在面對媒體的質疑時卻不能回答,現在100多居民血鉛超標,甚至出現了嚴重超標,究竟是誰隱瞞了數據?同日,《中國環境報》在頭版發表《克服“唯GDP論” 確保科學發展》的文章說,最近幾年,一些地方只盯著GDP增長,放松監管,導致重金屬污染事件頻頻發生,許多兒童血鉛超標;許多城市的企業向農村搬遷,農村污染加重。這種環境問題上的不平等,是只關注GDP增長的發展解決不了的。
25日,相關報道共計229篇。《每日經濟新聞》將兩年來各地發生的集體鉛中毒事件進行了回顧。中國社科院社會法研究室主任常紀文教授在接受該報采訪時表示,國務院辦公廳曾于2009年底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文章稱,目前類似的規定多是從政策角度出臺,應從法律層面加大懲處力度。同日,第一視頻[2.45 -2.78%]新聞網特約評論員孔慶東在《孔和尚有話說》節目點評稱,浙江血鉛超標就是當地政府故意殺人。
27日,新華社、中新社報道了臺州“血鉛事件”的階段性處理結果,被轉載71篇次。有網友質疑,“村民中毒了,才想起調查、整改、查封,早干嘛去了?”網易鞍山網友(IP:60.19.*.*)稱,應該對蓄意污染環境造成嚴重后果的,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同日,《錢江晚報》報道稱,電池廠員工曝工廠缺乏安全防護措施,老板偶爾想到時,才會給工人發個口罩。
【媒體評論】
得到了GDP,丟掉了民心
《錢江晚報》3月25日刊發題為《“血鉛”之責不能推給“政策變動”》的評論文章援引峰江街道分管工業的副主任陶海斌的話說,按鎮里原來的規劃,在這個電池廠建起后就要對附近村民搬遷。“但后來因為政策變動導致搬遷計劃無法繼續實施。”文章認為,這個“政策變動”后面,有一個“GDP至上”的幽靈在徘徊。為了GDP,就不顧村民的健康了,不顧環保政策或法規了。如果真的要問責,就該問:這個“政策變動”是誰、是哪一級政府、哪一個部門主導和決定的?不能出了事情,就往“政策”頭上推。
秋后算賬不如未雨綢繆
《京華時報》3月26日刊發題為《秋后算賬治不了血鉛超標》的評論文章說,血鉛超標事件,其實在考驗制度執行力,在拷問我們與環境污染作斗爭的信心與決心。地方政府可能為了GDP,對明顯可能存在環境污染隱患的事實視而不見;在具體政策執行的層面,企業主也可能為了追逐高額利潤,與具體的政策執行部門達成某種默契或攻守同盟。最終犧牲的,是廣大老百姓的利益。如果污染事件沒有達到引起社會關注的層面,執法部門與肇事企業之間的默契會一直持續下去。前者不僅未履行環境保護的監管職能,還站在企業的立場在與百姓進行利益博弈。如今,當地環保部門終于開始立案查處相關企業。秋后算賬與其說是對老百姓的交待,不如說是博弈失敗之后的無奈之舉,是以民眾健康受到損害為代價的亡羊補牢。立足于民眾的生命健康,我們需要的不是秋后算賬,而是未雨綢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