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在工地上清理材料時,意外被推土機砸到小腿造成骨折,在醫院治療了一個多月了,至今未愈。工地老板以我不是正式員工沒有簽訂有效勞動合同為由,不給予賠償,也不做工傷鑒定。老板這樣做是否有道理?
回復: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賀先生如果與老板協商不成,應盡快申請工傷或者以雇傭關系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
對于工人來說,要注意保存好證明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一旦受了工傷,如果沒有簽合同的話,就要想辦法取得蓋公司公章的證明文件或老板的簽名,如果這家企業為你購買了社保,也可以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此外,要盡快向當地勞動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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