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親戚在一家企業上班。在下班途中,走在非機動車道上時,被一輛急馳而來的電動車給撞到,造成腿部髕骨骨折。不僅影響了正常工作,收入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請問,這種情況能被認定為工傷嗎? ——立山區讀者何先生
律師介紹,這種情況如果發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的話就可以適用新的《工傷保險條例》,按照新的工傷條例的規定像何先生親戚這樣的情況就能獲得相應的工傷保險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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