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種車輛保有量的不斷增多,因交通事故導致的傷害也呈持續上升趨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如果職工在上下班途中被電動車撞傷,能否認定為工傷呢?一名職工日前因下 班途中電動車事故受傷申請了工傷認定,沒有獲得相關部門的支持。
案件回放:申請工傷認定未受支持
2009年2月4日,某研究所職工王某騎自行車下班途中被電動車撞傷,向朝陽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提交了相關材料。其中《簡易程序處理 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記錄的交通方式為 “兩輪電動車”。朝陽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隨即到亞運村公安交通大隊進行了調查了解,亞運村公安交通大隊出具的書面答復(以下簡稱《答復》)是“致使王某受 傷的肇事車輛為兩輪電動車,按非機動車管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于4月1日作出了“非工傷認定結論”,認定王某 受傷不屬于工傷。
王某對認定結論不服,向上一級政府法制機構申請行政復議,上一級政府法制機構作出了維持“非工傷認定結論”的行政復議決定。王某遂訴至一審法院,一審法院 也維持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非工傷認定結論”。王某對判決結果不服,再次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行政判決、駁回了王某要求撤 銷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非工傷認定結論”的訴訟請求。
朝陽區社會保險管理科工作人員介紹,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答復》意見,認定王某在下班途中被非機動車撞傷,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而王某在勞動 保障行政部門調查過程中,以及行政復議申請書中稱該車應屬于機動車的陳述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其傷害應認定為工傷的主張不能成立。
爭議焦點:事故是否屬于機動車事故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王某在下班途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屬機動車事故?也即撞傷王某的電動自行車屬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因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 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才能認定為工傷。據此,記者采訪了馬律師,“王某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定性就決定了其工傷定性。本案中王某被電動 車所撞傷,而電動車是不屬于機動車的,因此王某申請工傷認定的訴求是不會被支持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边@一規定主要在立法的時候考慮到了我國的國情,目前我國 的道路交通建設并不完善,機動車事故每年居高不下。如果公民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傷害,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為此,國家在制定該法時,將保護范圍進行 了延伸,延伸到了上下班途中。
對于電動自行車是否屬于機動車,還是應該對于肇事車輛屬于機動車還是屬于非機動車的準確判斷,應當依據車輛管理的相關法律,結合涉案車輛的具體情況進行。
爭議關鍵:電動車是否屬于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119條第三項規定“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 業的輪式車輛。該條第四項規定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 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對“機動車”、“非機動車”作了明確界定,據此可以得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區別關鍵在于驅動方式和設計 最高時速。機動車以動力裝置驅動,非機動車以人力或畜力驅動,或者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應符合國家標準。
在本案中,亞運村公安交通大隊出具的書面《答復》是“致使王某受傷的肇事車輛為兩輪電動車,按非機動車管理”。 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以及交通部門的《答復》意見,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行政判決、駁回了王某要求撤銷勞動 保障行政部門“非工傷認定結論”的訴訟請求是正確的。
律師建議,出現此類事故的職工,如果不能認定為工傷也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上一篇:勞動者工傷維權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