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吳同學來電:我暑假在一家火鍋店里面打了半個多月工,沒有簽合同。上班的時候熱湯溢出來把我大腿燙傷了,花了幾千元,現在火鍋店不管,這算不算工傷呢?
律師:根據相關規定,在校生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且在校生沒有納入勞動關系調整范圍。對打零工的學生,用人單位可以不簽勞動合同、不用交社保、不給加班費,也不能享受工傷待遇。
不過,學生雖不能享受工傷待遇,但仍可以得到傷害賠償。因為根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大學生在打工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協議,并將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報酬、保險相關內容作出具體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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