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在合肥一家飯店做保潔工作,沒有簽勞動合同。前兩天在工作的時候突發(fā)急性胰腺炎,可否就此事要求單位給予一定賠償?
答復:如果胡女士的母親要求單位以工傷賠付是不行的,因為工傷必須具備幾個條件: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導致受傷的;勞動者個人發(fā)生身體疾病的,一般不屬于工傷范圍。但是飯店沒有和胡女士的母親簽訂勞動合同,她可以要求進行補簽,并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本報記者任勍整理能同時用兩種保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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