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師傅在家具城當搬運工。在搬運家具的時候因病死亡。他兒子要求家具城為趙師傅認定工傷,并賠償相關費用。但家具城只答應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金,還要趙師傅的兒子簽訂“不再追究單位責任協議書”。趙師傅的兒子遂來到房山區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咨詢。
律師表示,趙師傅在為家具城搬運家具時突然死亡,符合工傷認定的情形,工傷鑒定部門應當進行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如果家具城沒有在一個月之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在一年內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
另外,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應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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