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數的事實證明,“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是煤礦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雖然煤炭開采同時受水、火、瓦斯、煤塵、頂板五大自然災害的威脅,各環節在管理上稍有疏忽,都會釀成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回顧這些年煤礦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究其危害程度、影響和波及范圍來說,尤以瓦斯事故、透水事故最為嚴重。針對這一突出問題,本文就從以下幾方面對如何抓好煤礦瓦斯治理,防止煤礦重、特大事故,促進煤炭企業和諧、穩定、健康發展進行分析、探索,以饗同仁。
一、原因分析
(一)瓦斯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殺手”。據不完全統計,煤礦重特大事故中,瓦斯事故約占75%以上。如何認識瓦斯、了解瓦斯,抓好礦井“一通三防”工作,是我們每一個煤炭人(無論是工人、干部、管理人員)都必須切實解決的問題。瓦斯,是指在煤炭開采過程中,從煤巖層中涌出的以甲烷(CH4)為主的各種有毒、有害氣體的總稱。由于其中沼氣的含量占80%以上,所以習慣上又把沼氣叫瓦斯。“一通三防”就是指加強礦井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煤塵、防治火災事故的發生。瓦斯爆炸的基本條件:一是有一定濃度的瓦斯;二是有一定濃度的氧氣;三是有引爆火源。瓦斯爆炸界限一般為5%~16%。當瓦斯濃度低于5%時,遇火源不爆炸,只在火焰外圍呈藍色或淡青色燃燒層;當瓦斯濃度高于16%時,遇火源既不燃燒也不爆炸,但如果繼續供給新鮮空氣,將使瓦斯濃度降到爆炸界線以內,發生瓦斯爆炸;瓦斯濃度達到9.5%時,瓦斯爆炸時混和氣體中的氧氣和瓦斯全部參與爆炸,爆炸威力最強。
(二)我國煤炭安全生產現狀與世界一些發達和發展中國家相比差距較大。2003年全世界產煤約50億噸,死亡8000人左右,而我國煤炭產量16.6億噸,占33.2%,死亡人數6434人,占80.4%。百萬噸死亡率3.876人,是美國的100倍,南非的30倍,印度的12倍,俄羅斯的10倍。針對當前煤炭工業的現狀,無論是國家管理機構還是煤炭行業的資深專家都認為,整合煤炭資源,強化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采用現代化采煤技術,提高工人操作水平是實現我國安全生產最根本的發展之路。
(三)我國絕大多數煤礦是井工開采,地質條件復雜,災害嚴重。首先,地質情況。在國有重點煤礦中,地質構造復雜或極其復雜的煤礦占36.0%,地質構造簡單的煤礦占23.0%,據調查,大中型煤礦平均開采深度456m,開采深度大于600m的礦井產量占28.5%,小煤礦平均開采深度196m,開采深度超過300m的礦井產量占14.5%。其次,瓦斯情況。在國有重點煤礦中,高瓦斯礦井占21%,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占21.3%,低瓦斯礦井占57.7%;地方國有煤礦和鄉鎮煤礦中,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占15%。隨著開采深度的增加,瓦斯涌出量的增大,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比例還會增加。其三,自燃發火情況。我國煤礦具有自燃發火危險的煤礦所占比例大,覆蓋面廣。大中型煤礦中,自燃發火危險程度嚴重或較嚴重(Ⅰ、Ⅱ、Ⅲ、Ⅳ級)的煤礦占72.9%。國有重點煤礦中,具有自燃發火危險的礦井占47.3%。小煤礦中,具有自燃發火危險的礦井占85.3%。由于煤層自燃,我國每年損失煤炭資源2億噸左右。其四,煤塵情況。我國具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普遍存在。全國煤礦中,具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占煤礦總數60%以上,煤塵爆炸指數在45%以上的煤礦占16.3%。國有重點煤礦中具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礦占87.4%,其中具有強爆炸性的占60.0%以上。
縱觀近年發生的瓦斯事故和對事故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發生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一些單位和部門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安全基礎工作不牢,安全隱患沒有得到徹底根治。這也充分說明一些地方、部門和單位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甚至搞形式,走過場,自欺欺人,最終釀成了事故。
(2)煤礦非法違法問題仍然突出。如非法違法生產、超層越界開采、濫采亂挖、蓄意瞞報事故(如2007年12月6日山西臨汾市洪洞縣新窯煤礦發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05人遇難,事故發生后,礦方遲遲不報導致事故擴大)、無視政府監管、違法組織生產。
(3)瓦斯治理仍然存在差距。包括通風系統不完善、瓦斯抽采不達標、監控系統不可靠、現場管理不到位等。
(4)安全管理松懈,安全意識淡薄。如有的單位在安全工作上連續幾年取得好成績的情況下,產生松懈麻痹思想,管理放松,淡薄安全意識而導致發生事故。管理松懈、意識淡薄在一些低瓦斯礦井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中顯得更為突出。
(5)安全基礎管理薄弱。既有安全監管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又有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有的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和規章制度不健全,現場管理、領導干部帶班下井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沒有落到實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大量存在。
(6)安全投入不足,技術裝備落后。煤礦企業長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欠帳嚴重。根據2005年有關專家對54戶重點煤礦企業會診分析,僅國有重點煤礦安全欠帳就高達689億元。設備陳舊老化,安全裝備落后,抵御災害的能力低。
(7)技術管理、探放工作落實不到位。許多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沒有嚴格執行探放瓦斯措施和揭煤措施,更不要說認真執行預測、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和安全防護措施的“四位一體”防突措施了,從而導致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有發生。
(8)煤炭行業從業人員素質偏低。由于煤炭行業集“苦、臟、累、險”于一身,招工難、招高素質的人才更難,導致從業人員大多數是文化素質普遍偏低的農民工,沒有經過專業的生產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培訓,安全意識薄弱,自救意識和自救能力不強,往往在發生突發事故時不知所措,不能有效的組織自救和互救。
(9)工作中以包代管嚴重,業主方(建設方)和承包方(施工方)協調不夠,工作中各吹各打,責任不明確,致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盲目蠻干問題突出,最終釀成事故。
二、對策措施
(1)狠抓瓦斯治理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各級煤礦企業要把瓦斯治理工作當作頭等大事來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嚴格按照“先抽后采,監測監控,以風定產”十二字方針來要求,做好礦井生產能力核定,嚴禁礦井超能力生產。要采取政府支持,行業主導,企業落實的方式抓好瓦斯治理工作。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管理責任,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必須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避免搞形式,走過場。
(2)加強政府監管,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堅決把安全監管工作的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時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問題,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依法治礦意識,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完善監管程序,規范監管行為。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對事故責任人必須從重從快嚴懲,使其不敢違規違法、心存僥幸。
(3)嚴格通風系統、監測監控和瓦斯抽放管理。礦井通風設計、通風設施、通風構筑物、配風標準必須符合行業規范要求。完善監測監控、瓦斯抽放措施和辦法,使其監測監控到位,瓦斯抽放到位。凡系統不合理,監測監控、抽放不到位的,堅決予以關閉。
(4)牢固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只認瓦斯不認人,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堅決杜絕無風、微風、循環風和瓦斯超限作業現象,時刻筑牢瓦斯管理防線,繃緊瓦斯管理這根弦。
(5)健全“一通三防”和瓦斯管理責任制。責任不落實,制度不健全的問題比較突出,有些單位責任制不全,甚至沒有,管理混亂,有些單位雖然制定了“一通三防”責任制,但卻把它寫在紙上,掛在墻上,沒有落實到行動上。安全工作要一級抓一級,一級保一級,層層落實,方能取得實效。
(6)加大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技措資金。投入和產出是相輔相成的,安全技措資金的提取比例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煤礦機械化水平,減少用工人數,是我們降低事故機率和災害損失程度的有效途徑。同時,投入上去了,機械化水平提高了,抵御災害的能力也就增強了。
(7)加強技術管理,嚴格探放瓦斯措施。高瓦斯礦井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局部防突與區域防突相結合,探放工作和揭煤工作必須技術先行,安全可靠。嚴格落實“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
(8)煤炭企業必須高度重視職工培訓工作。新進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能上崗。必須建立健全培訓長效機制,做到培訓、復訓、落實到位。同時,對培訓工作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嚴格把關,杜絕培訓走過場,走形式。凡是未經培訓而造成當事人發生事故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9)嚴防工程層層轉包,以包代管。實行甲乙方管理體制的企業,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的安全責任一定要明確,即建設單位的管理責任、施工單位的主體責任、監理單位的監理責任要真正落到實處。建設單位應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統一協調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技術、質量等方面的問題。堅決杜絕因協調不力,銜接不夠而發生安全事故。
結束語:
長期以來,人們在煤礦開采的過程中,對煤礦瓦斯早就有了深刻的認識,并積累了豐富的治理瓦斯的實踐經驗。隨著科技的發展,目前的瓦斯防治技術與裝備,完全可以做到防止煤礦瓦斯事故的發生。之所以瓦斯事故頻繁發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觀與客觀、歷史與現實、直接與間接等多種原因。單就直接與間接原因來講,直接原因是相似的,而導致直接原因的間接原因(管理)卻是多種多樣的,這也是應該引起我們高度重視的、深層次的、必須解決的要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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