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設備操作管理人員的任務及要求
(一)消防設備操作管理人員的任務
(1)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3)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4)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紀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5)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二)人員配置及要求
1.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數的配備
(1)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2)每班不少于2人。
(3)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
(4)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2.人員素質要求
(1)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適宜在8-45周歲之間。
(2)熱愛本職、忠于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3)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并經公安消防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火災事故處理程序及日常管理要求
(一)火災事故處理程序
(1)接到報警信號后,應立即攜帶對講機、插孔電話等通訊工具,迅速到達報警點確認。
(2)如未發生火情,應查明報警原因,采取相應措施,并認真做好紀錄。
(3)如確有火災發生,應立即用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饋信息,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4)消防控制室值機人員根據火災情況啟動有關消防設備,通知有關人員到場滅火,報告單位值班領導,并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5)情況處理完畢后,恢復各種消防設備正常運行狀態。
(二)日常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須晝夜24小時設專人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未經專業培訓的無證人員不得上崗。
(2)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學習消防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時間嚴禁睡覺、喝酒,不得與人聊天、打私人電話、不準在控制室內會客,嚴禁無關人員觸動、使用室內設備。
(4)嚴密監視設備運行狀況,遇有報警要按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做好各種紀錄,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
(5)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
三、處置誤報與火警的注意事項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正常工作狀態主要有兩種:火災報警狀態和正常監視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可分為:誤報和火災報警。
(一)誤報的處理
誤報是指火災探測器保護范圍內沒有發生火災而火災報警系統報火警的情況。影響火災探測器報警的環境狀態較為復雜,如大量灰塵、水霧滯留、氣流速度過大、正常情況下有煙滯留及高頻電磁干擾等都可以造成系統誤報。
誤報的處理方法是:
(1)觀察現場是否有大量的粉塵、水霧滯留;
(2)觀察氣流速度是否過大;
(3)是否有高頻電磁干擾等環境干擾;
(4)如果環境干擾因素正常存在,應記錄在案,并考慮更換探測器類型;
(5)如有大量粉塵存在應考慮將感煙火災探測器更換為感溫火災探測器;
(6)若環境干擾因素為偶然性的,則應將環境干擾因素排除,并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重定、消音即可。
(二)火災的處理
火災報警是指火災探測器在保護范圍內檢測到火災發生時的煙霧、高溫等參數,將接收到的火災信號轉變為電信號,輸入至火災報警控制器以聲、光報警發出火災報警信號,同時指示火災發生的部位和火災發生的時間。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報火警時的特征現象有:探測器火警確認燈亮;控制器發出火警聲響;控制器面板上火警總指示燈亮,且“部位”顯示窗口顯示探測器的部位號或編號,打印機記錄報警時間、部位和火警類型。
發生火警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頭腦冷靜,保持鎮定,同時要保持警惕。因為實際情況下,火災報警的概率比較習小,大部分火警都屬于誤報,但也不能排除火災真正發生的可能性。
(2)通過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部位指示,查明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的探測器的部位號或編號以及分布地址。
(3)盡快查明報警現場的情況,判斷火災探測器報警原因,判斷是火災還是誤報,可以使用消防電話或派人現場察看。
(4)如果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員確認火災發生,應根據不同情況立即采取以下兩種方式:一是如果火情比較小,可以及時采用滅火器具將火撲滅;二是火情較大,在及時組織本單位人員利用現有消防設施、設備撲救的火災同時,迅速撥打119電話,通知消防隊并全力配合消防隊施救。
四、消防聯動設備的操作與檢查
(一)消防聯動設備的操作
1.火災報警后的操作
(1)停止有關部位的風機,關閉防火閥,注意接收反饋信號。
(2)啟動有關部位的防煙、排煙風機(包括正壓送風機)和排煙閥,注意接收反饋信號。
2.火災確認后的操作
(1)關閉有關部位的防火門、防火卷簾,注意接收反饋信號。
(2)發出控制信號,強制電梯停于首層,注意接收反饋信號。
(3)接通火災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
(4)切斷有關部位的非消防電源。
(5)按疏散順序接通火災報警裝置和火災事故廣播啟動滅火設備。
(二)消防聯動設備的定期檢查和試驗
1.每日檢查
值班人員每日應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功能是否正常,如果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月(季)試驗和檢查
(1)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煙感、溫感探測器和聲、光顯示是否正常。
(2)試驗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器件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試驗方法:打開末端試驗閥,有壓力水流出,片刻后,此層水流指示器和報警閥壓力開關動作并將信號反饋控制室。
(3)有聯動控制功能的下列消防控制設備,應采用自動或手動檢查其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①防排煙設備、電動防火閥(門)、防火卷簾等控制設備;②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控制設備;③鹵代烷、C02、干粉、泡沫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④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以上試驗均應有信號反饋至消防控制室,且信號清晰。
(4)電梯停于首層試驗,歸底信號反饋到控制室。
(5)消防通訊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插孔電話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
(6)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7)進行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注:對(1)~(7)各項所列的檢查和試驗項目可進行實際動作試驗。對鹵代烷、C02、干粉、泡沫等滅火系統可進行模擬試驗。
五、滅火器的管理
(一) 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