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
混合氣體的壓力對爆炸極限有很大的影響,壓力增大,爆炸極限區間的寬度一般會增加,爆炸上限增加,略使爆炸下限下降。這是因為系統壓力增高,其分子間距更為接近,碰撞幾率增高,因此使燃燒的最初反應和反應的進行更為容易,所以壓力升高,爆炸危險性增大。反之,壓力降低,則爆炸極限范圍縮小。
待壓力降至某值時,其下限與上限重合,此時的最低壓力稱為爆炸的臨界壓力。若壓力降至臨界壓力以下,系統就不爆炸。因此,在密閉容器內進行減壓(負壓)操作對安全生產有利。
需要說明的是,壓力的變化對爆炸上限影響很大,但爆炸下限的變化不明顯,而且不規則。各個文獻間的計算結果有一定的差距。
溫度
常溫下爆炸極限數據已很充足,然而摩擦生熱、燃燒熱等通過熱傳導、輻射、對流可以使環境溫度高于常溫。在實際生產部門中,非常溫下(高于室溫)可燃氣體被預期或非預期引爆的例子屢見不鮮,因此測定非常溫下爆炸極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般來說,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越高,則爆炸極限范圍越大,即:爆炸下限降低,上限增高。因為系統溫度升高,其分子內能增加,使更多的氣體分子處于激發態,原來不燃的混合氣體成為可燃、可爆系統,所以溫度升高使爆炸危險性增大。
燃氣的種類及化學性質
可燃氣體的分子結構及其反應能力,影響其爆炸極限。對于碳氫化合物而言,具有 C—C 型單鍵相連的碳氫化合物,由于碳鍵牢固,分子不易受到破壞,其反應能力就較差,因而爆炸極限范圍小;而對于具有 C≡C 型三鍵相連的碳氫化合物,由于其碳鍵脆弱,分子很容易被破壞,化學反應能力較強,因而爆炸極限范圍較大;對于具有 C = C 型二鍵相連的碳氫化合物,其爆炸極限范圍位于單鍵與三鍵之間。
對于同一烴類化合物,隨碳原子個數的增加,爆炸極限的范圍隨之變小。爆炸極限還與導熱系數(導溫系數)有關,導熱系數越大,其導熱越快,爆炸極限范圍也就越大。
惰性氣體及雜質
可燃氣體中含有N2等惰性氣體時,隨著N2 量的增加,爆炸下限增加,爆炸上限減小,爆炸極限范圍相應縮小。N2對爆炸上限有明顯的影響,對爆炸下限影響較小。
N2對氣體爆炸極限的影響機理主要為稀釋氧氣濃度、隔離氧氣與燃氣的接觸(窒息作用)、冷卻和化學作用。前3種抑制作用主要是物理作用。惰性氣體濃度加大時,氧濃度相對減少,而在達到爆炸上限時氧的濃度本來就很小,惰性氣體濃度稍微增加,就會產生很大影響,導致爆炸上限劇烈下降。
對于有氣體參與的反應,雜質也有很大的影響。例如,少量的硫化氫會大大降低水煤氣和混合氣體的燃點,并因此促使其爆炸;而當可燃氣體中含有鹵代烷時,則能顯著縮小爆炸極限的范圍,提高爆炸下限和點火能。因此,氣體滅火劑大部分都是鹵代烷。
燃氣與空氣混合的均勻程度
當燃氣與空氣充分混合均勻的條件下,若某一點的燃氣濃度達到爆炸極限時,整個混合空間的燃氣濃度都達到爆炸極限,燃燒或爆炸反應在整個混合氣體空間同時進行,其反應不會中斷,因此爆炸極限范圍大;但當混合不均勻時,就會產生在混合氣體內某些點的燃氣濃度達到或超過爆炸極限,而另外一些點的燃氣濃度達不到爆炸極限,燃燒或爆炸反應就會中斷,因此,爆炸極限范圍就變小。
點火源的形式、能量和點火位置
可燃混合物的爆炸實質是瞬間的燃燒,而引發燃爆需要有一定的能量,故而能量特性對爆炸極限范圍亦有影響。點火源的能量、熱表面的面積、火源與混合氣體的接觸時間等,對爆炸極限均有影響。一般來說,能量強度越高,加熱面積越大,作用時間越長,點火的位置越靠近混合氣體中心,則爆炸極限范圍越大。不同點火源具有不同的點火溫度和點火能量。如明火能量比一般火花能量大,所對應的爆炸極限范圍就大;而電火花雖然高,如果不是連續的,點火能量就小,所對應的爆炸極限范圍也小。
如甲烷在電壓100 V、電流強度1 A的電火花作用下,無論濃度如何都不會引起爆炸。但當電流強度增加至2 A時,其爆炸極限為5.9%~13.6%;3A時為5.85%~14.8%。對于一定濃度的爆炸性混合物,都有一個引起該混合物爆炸的最低能量。濃度不同,引爆的最低能量也不同。對于給定的爆炸性物質,各種濃度下引爆的最低能量中的最小值,稱為最小引爆能量,或最小引燃能量。表1列出了部分氣體的最小引爆能量。
容器的幾何形狀和尺寸
充裝容器的材質、尺寸等,對物質爆炸極限均有影響。實驗證明,容器直徑越小,爆炸極限范圍越小。這是因為隨著管徑的減小,因壁面的冷卻效應而產生的熱損失就逐步加大,參與燃燒的活化分子就少,導致燃燒溫度與火焰傳播速度就相應降低,當管徑(或火焰通道)小到一定程度時,火焰即不能通過。這一間距稱最大滅火間距,亦稱之為臨界直徑,例如,甲烷的臨界直徑為0.4~0.5mm,小于臨界直徑時就無爆炸危險。
容器幾何尺寸對爆炸極限的影響也可以從器壁效應得到解釋。燃燒與爆炸是由自由基產生一系列連鎖反應的結果。在燃燒過程中,只有當新生自由基大于消失的自由基時,燃燒才能繼續。但隨著管徑的減小,自由基與管道壁的碰撞幾率相應增大。當尺寸減少到一定程度時,自由基(與器壁碰撞)銷毀大于自由基產生速度,燃燒反應便不能繼續進行。
容器材料也有很大的影響,例如氫和氟在玻璃器皿中混合,甚至放在液態空氣溫度下于黑暗中也會發生爆炸,而在銀制器皿中,一般溫度下才能發生反應。
燃氣的濕度
當可燃氣體中有水存在時,燃氣爆炸能力降低,爆炸強度減弱,爆炸極限范圍減小。在一定的氣體濃度下,隨著含水量的上升,爆炸下限濃度略有上升,而爆炸上限濃度顯著下降。當含水量達到一定值時,上限濃度與下限濃度曲線匯于一點,當氣體混合物中含水量超過該點值時,無論燃氣濃度如何也不會發生爆炸。
其原因在于,混合氣中水含量增大,水分子(或水滴)濃度升高,與自由基或自由原子發生三元碰撞的幾率也就增大。大量的水分子(或水滴)與自由基或自由原子碰撞而使其失去反應活性,導致瓦斯爆炸反應能力下降,甚至完全失去反應能力。
除上述因素外,光對爆炸極限也有影響。眾所周知,在黑暗中氫與氯的反應十分緩慢,但在強光照射下則發生連鎖反應導致爆炸。又如甲烷與氯的混合氣體,在黑暗中長時間內不發生反應,但在日光照射下,便會引起激烈的反應,如果兩種氣體的比例適當則會發生爆炸。另外,表面活性物質對某些介質也有影響,如在球形器皿內于530 ℃時,氫與氧完全不反應,但是向器皿中插入石英、玻璃、銅或鐵棒時,則發生爆炸。
以上就是對燃氣爆炸極限影響因素的分析。當然,僅僅是主要因素的分析,此外,諸如表面活性介質等對爆炸極限也有影響,相比以上所述各因素,影響較少,故不再贅述。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掌握或了解燃氣生產,儲存,輸送過程中的爆炸危險因素,弄清諸因素之間的聯系和變化規律,從而在工程設計和生產使用中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爆炸事故的發生。
在化工、石油、煤炭等部門的生產、儲存和運輸中,可燃氣體的著火、爆炸是最嚴重的災害性事故。最近幾年,我國城市天然氣及煤礦瓦斯爆炸重特大事故頻頻發生,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造成了巨大損失,直接影響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重大事故的不斷發生,使人們認識到在現代社會工礦企業生產中潛伏著巨大的危險性,因而危險評價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實踐表明,確定危險性氣體的爆炸極限,提前預防是防止該類事故的基本前提。因此對燃氣爆炸極限的研究得到國內外學者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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