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設備運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后,應對設備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設備正常和現場環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設備運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設備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設備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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