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5年5月23日,某礦采煤職工滿某在某工作面推溜器生根時,自主保安意識差,造成左手掌第二掌骨骨折。
這天的早班約12時30分許,工作進行到給推溜器生根,準備移溜子,滿某和朱某配對作業,滿某把單體支柱倒置,左手掌扶著支柱的上頭,朱某拉注液槍給支柱供液,剛注液時,發現注液槍密封圈沒有了,注液槍工作時,液體四濺,由于擔心水濺到自己身上,況且這樣即使打上生根,壓力也不夠,滿某說:“這個槍沒密封圈了,拉那個槍吧!”朱某說:“沒事”,說完,一手握槍注液,另一手捂著四濺的水花繼續給支柱供液,滿某既擔心下面水弄濕衣服,又要照顧上頭生根支柱的著力點,支柱在接觸頂板的瞬間打滑,向下張去,當時由于生根支柱和基本棚支柱相距很近,左手掌隨著打滑的支柱歪向基本支柱的泄載端,在生根支柱和基本支柱泄載端的擠壓下,造成左手掌第二掌骨開放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受害者自主保安意識差。滿某雖然意識到注液槍沒有密封圈不能使用,也試圖勸阻朱某,但態度不堅決。
2、朱某使用不合格的注液槍,圖省事,怕麻煩,且不聽勸阻,造成滿某精力分散。
3、沖塵員用注液槍當沖塵管使用,致使注液槍密封圈被沖掉。
三、防范措施
1、職工增強自主保安意識。
2、操作的精力要集中。
3、不使用不合格的注液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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