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發電總廠實業開發總公司印刷廠廣告牌設置不牢固被風刮倒,將1名下班路過的女工砸死
㈠事故簡要經過
1999年6月4日16時05分,實業開發公司印刷廠工人康艷霞由印刷廠去廁所,途經一條東西走向的小馬路,在小馬路南側放有一塊新制做的角鋼結構的廣告牌(高2.8米,寬4.15米,厚0.4米)。當康艷霞走至這塊廣告牌時,突然刮來一陣風,將廣告牌刮倒,廣告牌將康艷霞砸倒并將其壓在下面,緊急送往工人醫院搶救,因傷勢嚴重搶救無效于6月4日16時50分死亡。
㈡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工作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實業開發總公司工程隊制做的兩塊角鋼結構的廣告牌完活,運至本公司院內進行噴漆后,其中一塊放在小馬路南側,用八號鉛絲由南向北拉住,栓在了北邊的樹干上,并用直徑100mm左右的竹竿和木桿從南面頂住,另有一條氧氣帶子從這塊廣告牌子的南面拉住,如此高大的廣告牌豎立在路邊,只是采取了一些綁拉支撐的措施,沒有將廣告牌固定牢固。在人行通道旁臨時存放這樣大型的板牌沒有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也沒有采取禁止通行的措施。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事故的主要原因
⑴實業開發總公司工程隊的領導自身安全意識淡薄,對安全生產重視不夠,布置工作不具體布置安全注意事項,現場管理不到位,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⑵實業開發公司管理人員和領導對放置廣告牌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危險隱患,都沒有提出疑義和改進措施,暴露出公司管理人員和領導對工作場所的安全檢查不全面、不細致,安全管理不到位,也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㈢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
1、在全總廠范圍內開展反人身傷害事故斗爭月活動,各單位領導要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廣泛的動員,認真查找身邊哪些習慣違章行為,認真查找生產工作場所可能會造成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的隱患,重點檢查各種規章制度是否真正落實,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檢查安全工具、器具、起重機的定期試驗和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2、總廠全體職工要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特別是各級領導和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生產工作場所的安全狀況,對各項安全措施、技術措施要嚴格把關,不但要措施細,還必須有具有體的操作方案和防范措施。
3、各單位要對生產工作場所固定的或臨時的板牌要認真檢查是否牢固可靠,對懸掛在高處的警示牌、標示牌、板牌和物體要進行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并做好防止高空墜落的安全措施。
4、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教育,在開始工作前要向工作人員交代清楚安全注意事項,使職工牢固樹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