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對油品進行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及減少環境污染。
2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油品的搬運、儲存、使用和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的油品的搬運、儲存、使用和管理。
3 職責和權限
3.1 資材部負責油品的搬運、儲存的管理
3.2 制造部負責油品的使用和管理,以及災害性事故的應急和處置。
4 過程描述
5 工作程序
5.1 油品的分類
5.1.1 油品的分類主要分二大類:
a) 燃油
b) 能油
5.1.2 資材部對各類油品的搬運、儲存制定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庫存數量,設專人管理、設專門存放的區域。
5.1.3 按以上分類分別對各類油品的使用、管理制定管理規定,應明確使用的方法、數量、現場存放區域設置、專人管理、對油品的包裝物的處置方法等。
5.1.4 按分類分別對各類油品的災害性事故的預防、應急和處置等制定辦法,明確油品在儲存、使用中預防事故發生時應急的具體措施和處置的方法和內容。
5.2 油品的搬運
5.2.1 資材部物資倉庫在搬運油品時應注意輕拿輕放,禁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5.2.2 在搬運油類時應注意遠離煙火。
5.3 油品的儲存
5.3.1 物資倉庫的設施、條件應符合安全、消防規定,并根據其油品的特性、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
防爆、泄壓、防火、防毒、報警、滅火、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護堤圍等安全設施。
5.3.2 倉庫應確保陰涼、通風,避免高溫或受陽光直接照射。
5.3.3 在油品入庫前應對包裝的容器進行檢查,防止泄漏,拒收無明確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日期等標識的油品入庫。
5.3.4 油品的入庫及管理,執行《倉庫管理規定》。
5.3.5 對庫存的油品應標識入庫日期,注明有效期限,盡量做到先進先出,避免油品變質或過期。
5.3.6 倉庫應有明顯的禁止用火、吸煙的標志。
5.3.7 倉庫內應配備滅火設施、報警裝置。
5.4 油品的使用和管理
5.4.1 生產現場使用的油品要有明顯的名稱、規格、標志。
5.4.2 對危險、有毒、有腐蝕性、易燃、易爆的油品作危險警告標識。
5.4.3 在油品的使用區域,設置安全、消防設施,具體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5.4.4 盛裝油品的容器,在使用前要進行檢查,防止泄漏。
5.4.5 危險油品的裝置,應確保密閉,并設置防爆、泄壓的設施。
5.4.6 因過期或失效而需銷毀、處理易燃、爆炸、有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油品,保管人員應填寫HW-B05“廢棄油品銷毀處理申請單”,部門領導審核、主管副總批準后,制定銷毀安全措施,并由保衛人員一同參與銷毀,防止意外發生。
5.4.7 各部門應指定專人對使用中的油品進行管理。
5.5 油品災害性事故的預防、應急和處置。
5.5.1 在倉庫和生產線現場設置安全、消防設施,指定安全人員。
5.5.2 負責人員負責每日的安全巡視,做好災害性事故的預防、應急和處置工作。
5.5.3 綜合辦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的檢查結果,進行分析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制定預防措施,并落實整改,具體執行《糾正/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5.5.4 油品災害性事故的應急,具體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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