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2日13時許,閆某駕駛自家小四輪拖拉機(08/03936),由大嶺鄉螞蟻溝駛往亞溝鎮亞站村,車上裝有60根楊木桿,貨物上坐四人,當車行駛到北大溝附近轉彎時,由于超載,導致車向左側翻,將車上的楊某等四人甩出,楊某摔到車后輪右側的葫蘆頭上,后又摔到地上,送市醫院治療,被診斷為右腎破裂被摘除。
事故分析:因駕駛員違反了《黑龍江省農業機械安全操作規則》第十章第二條第八款第六項規定拖拉機不準超載行駛,第十章第二條第二項不準客貨混載,在駕駛車輛轉彎時操作不當,致使車輛側傾翻,在發生事故后駕駛員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綜合以上駕駛員違章行為,依據《黑龍江省農機事故處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駕駛員閆某應負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此起事故駕駛員閆某賠償經濟損失叁萬余元。
機動車超載行駛帶來的后果:
1、加大了輪胎負荷量,容易發生爆胎現象,前輪爆胎會造成方向失靈、后輪爆胎會使機動車輛立刻偏向一側。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2、會使機動車輛的鋼板彈簧負荷量過大,容易斷裂。
3、會影響機動車輛的使用性能、造成轉向非常沉重,轉彎時離心力增大、操作困難,使制動降低,在正常情況下,運輸載重量增加一噸,制動距離就增加一米,而超重后的影響更大。
4、可使發動機負荷量增大,容易發生過熱現象,增大耗油量,并使離合器片在這種情況下常常燒壞而不能行車。
5、可使車架負荷量加重,特別是在山區崎嶇不平的路面上行駛時,最容易發生車架變形,鉚釘松動、折斷,甚至有可能改變一些總成的相對位置,影響機動車輛的正常工作,而且即有可能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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