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時間:1989年9月7日5時37分?
發(fā)生地點:下新光站?
責任單位:和靜車務段?
事故概況:1989年9月7日5時37分,下新光 站扳道員馬合木提,2904次列車計劃會2901次列車,因臨 時停電,2904次列車停于站外,人工引導接入Ⅱ道,后接 2901次列車時,扳道員錯誤準備進路,誤將2901次列車接入 Ⅱ道,司機發(fā)現(xiàn)Ⅱ道有車,緊急停車后兩列車相距7m, 造成錯辦進路將兩列車接入同一股道的險性事故。
原因分析:
扳道員違反扳道作業(yè)“四程序”,未確認進路盲目匯報, 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處理決定:
對主管段長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負有重要責任的 值班員吳春寶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負有主要責任的扳道 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中心站站長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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