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時間:1996年7月18日?
發生地點:魚兒溝~星源站途中?
責任單位:魚兒溝工務段?
主要經過:
96年7月18日魚兒溝工務段汽車駕駛 員雷登峰酒后私自將本段新A-19778號東風大貨車 開出后,向星源車站方向行駛,由于酒后駕車高速行駛造 成汽車翻下路基,后被人救起送往醫院,致使雷登峰腿骨骨折, 汽車中破。?
原因:
駕駛員嚴重違反了酒后嚴禁駕車之規定,并且 超速行駛,違反了交通法規第35條、第1款的有關規定。?
事故處理:
按照交通法規規定給予責任單位通報批評,對駕駛員 給予調離駕駛員崗位,扣發3個月獎金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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