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2002年澳大利亞通過了歷史上第一個由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委員會(包括政府、雇主與工人代表)開發的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策略(參見圖表)。該策略旨在提高澳大利亞所有工業與工作場所中的職業衛生與安全水平。目前,該策略已由政府代表——各部長簽署。澳大利亞雇主、工人代表團體和各部長在聯合申明中表明:他們將協同工作,繼續為改善與工作相關的衛生和安全問題而努力。其它團體如職業衛生與安全專家協會也將采納該策略。
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就國家策略展開討論:
Ø 澳大利亞憲法規定;
Ø 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委員會;
Ø 為什么澳大利亞需要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策略;
Ø 國家策略、國家遠景與國家兩個目標;
Ø 國家的五個優先領域;
Ø 策略成功的四個指標;
Ø 國家支持策略所采取的行動;
Ø 策略進展評述。
澳大利亞憲法規定
澳大利亞是一個聯邦國家,共有9個政府,即聯邦政府、6個州政府和2個特區政府,每個政府均有各自的法律、法規體系。澳大利亞憲法對國家、州、特區議會的立法權做了詳細規定,國家議會為國家公立部門和部分海事部門制定職業衛生與安全法律,而每個州和特區制定各自的相關法律,如各自范圍內適用于私立企業的職業衛生與安全法律。為保證這些法律的實施,澳大利亞各政府都建立了各自的執法體系。
實行這種體制的結果是澳大利亞立法主體和相關指導文件包羅萬象、各式各樣。這些法律基于相同的原則規定了雇主、雇員以及工作場所中其他相關人員在職業衛生與安全問題上承擔的義務。盡管如此,各地還是多多少少存在一些不同做法,結果對那些在多個州或特區同時開展工作的人員帶來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包括雇主、工人、設計人員、制造商、進口商以及工業或設備安裝商等。
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委員會
為克服以上困難,引發人們對職業衛生與安全的關注,澳大利亞議會于1985年正式成立了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委員會。它不屬于執法機構,而是一個三方論壇,由全澳所有政府、雇主和勞工的代表組成。
委員會有一系列職能,包括制定國家標準,其內容涉及:手工操作、噪聲、操作人員資格、重大危險設備、危險品控制、一般危險品的存儲與處理及企業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大約有80%的標準是關于工作場所危險和風險內容的。這樣在全國執法工作中就有了統一的標準。委員會還負責以下業務:
Ø 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統計數據庫;
Ø 職業衛生與安全技術資料(屬于澳大利亞產業雇員培訓課程中的一部分);
Ø 職業衛生與安全問題的實用指南;
Ø 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研究趨勢;
Ø 國內外職業衛生安全信息網。
1999年,委員會提出改善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的框架計劃,目標鎖定所有政府、雇主、工會及相關的專業機構,鼓勵他們為達到一定目標工作,利用通用原則提高職業衛生與安全水平。
每年,委員會都需向澳大利亞各政府組成的部長理事會做工作報告。各部長對所在州或特區的職業衛生與安全工作負責。報告需詳細描述政府、雇主、工會及其它相關機構在改善職業衛生與安全方面應采取的行動計劃。
為什么澳大利亞需要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策略
澳大利亞屬發達國家,經濟發展業已成熟,自然資源得天獨厚,教育體系完備,勞動力技術成熟,擁有相對較低的失業率和較強勁的經濟增長勢頭。全澳經濟以第一、第二和第三產業為基礎,以出口為導向。澳大利亞擁有先進的法律體系,旨在保護在工作場所受到危害的人們。此外還擁有完備的規章制度保證人們遵紀守法。澳大利亞各政府均建立了現代保險制度,向在工作場所中受到傷害的工人提供補償。雇主如安全記錄不良,則須支付更高的保險費用,這種制度增強了雇主職業安全意識。即便如此,澳大利亞職業傷害和職業病情況依然不能令人滿意。
澳大利亞最新統計數據表明,工作場所中傷害發生率和發生頻率正在逐步下降。1996-97年以來,職業傷害發生率已減少21%,這些傷害指的是誤工時間超過一周、受到保險部門補償的職業傷害。與此相似,1996-97年以來,每100萬工時中職業傷害發生頻率減少了20%,即從11.2減少到9.0。
這些數字來源于澳大利亞負責工人賠償的主管部門,由于數字并未包括所有受到職業危害的工人,如自雇人員就不包括在保險覆蓋范圍內。而且若職業危害導致的誤工時間少于5天,也無法體現在賠償機構的數字中。由于這一原因,本文未能向讀者提供澳大利亞職業衛生與安全狀況的全貌。
象許多國家一樣,澳大利亞在職業衛生與安全領域的資料收集方面也面臨著嚴峻挑戰,并非所有疾病都認定與工作相關。例如一些癌癥的潛伏期可能長達幾十年,在此期間工人可能暴露于多種有害因素中,因此很難確定這些疾病與哪種有害的職業暴露直接相關。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資料和數據可用來描述澳大利亞職業病發病全貌。據1996年一項研究估計,澳大利亞每年有2000多人因暴露于職業危害中而死亡。
通過對近年的數字進行監測,澳大利亞明確了職業衛生與安全狀況不良的行業。8個發病率較高的行業是:海事業、礦業、農林漁業、建筑業、交通與存儲業、制造業、衛生與社區服務業、零售業。近年來,這些行業職業衛生與安全狀況有所改善,但其疾病發生率仍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職業傷害(誤工12周或12周以上)最常見的原因是墜落、絆倒或滑倒、被物體砸傷或撞擊到移動物上等。
委員會認為這些信息有利于制定職業傷害和職業病預防決策,而且對國家策略來講也非常重要。委員會還在近期開拓了新的渠道來獲得更多相關信息,這些都有助于委員會在未來對國家策略進行適時調整。
國家策略、國家遠景和國家兩個目標
策略將在未來10年內得以實施,包括國家遠景、國家目標、國家優先領域和成功指標。通過三方廣泛的磋商,以上內容都將得到進一步發展。
國家遠景:工作場所不再有死亡、傷害和疾病。委員會認識到達到這一目標存在著相當困難,但是實現不再有因職業而導致的各種級別的傷害或疾病是可能的。
國家目標:第一是明顯地、持續地減少與工作相關的死亡。5年內減少10%(即到2007年6月30日),10年內全面減少20%(即到2012年6月30日);第二是關于職業傷害。5年內減少此類傷害20%(即到2007年6月30日),10年內全面減少40%(即到2012年6月30日)。
在國家策略中,確定目標是關鍵一環。目標的確定有利于培養責任心。目標是可以測量的,因此也有助于對策略的有效性進行評估。目標在幫助委員會確定國家優先領域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委員會認為國家策略中確定的這些目標將有助于企業建立自己的目標,并通過這種方法提高他們的績效。
國家的五個優先領域
國家的五個優先領域不論在短期還是長期都將發揮效應。這五個優先領域將在社區和工作場所進一步提高人們的職業衛生與安全意識。
減少風險。第一個優先領域是降低職業傷害和職業病風險。據最新資料報導,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委員會已開始對3個最常見的風險(肌肉骨骼疾病、墜落、滑倒和絆倒以及被物體砸傷或撞擊到移動物上)和7個職業衛生與安全狀況記錄不良的行業予以關注。
提高職業衛生與安全管理水平。第二個優先領域是提高企業經營者及工人在職業衛生與安全方面的管理能力,目的是幫助管理者和工人更好地理解如何預防職業傷害和職業病,并在此方面達成共識,包括更為完善的培訓、更好地使用工作場所中的安全管理系統以及為解決職業安全與衛生問題提供更多的實用指南。
更有效地預防職業病。第三個優先領域是更有效地預防職業病。應當更多地重視預防方法。例如,如何減少工作場所中危險化學物質的暴露等。應該對管理者和工人進行更多的培訓,使他們學會如何減少危險并控制風險。尤其應注意滿足中、小型企業在這方面的需求。
安全設計。第四個優先領域是在設計階段減少危險。減少危險、控制風險應當從源頭抓起的原則已被廣泛接受。初始責任與制造商、設計者、建設者和設備供應商有關,應該對這些人就如何保護職業衛生與安全進行培訓。
提高政府對職業衛生與安全的影響力。第五個優先領域是增強政府影響力,更好地改善職業衛生與安全狀況。在這方面政府扮演著重要角色,如制定政策、保證法律實施、充當雇主、購買商品和服務等。政府的每個角色或多或少地對職業衛生與安全產生影響。確定這個優先領域的目的是增強政府在每個角色上的影響力,在這方面澳大利亞各政府將緊密協作,共享信息。
策略成功的四個指標
測量一個策略的成功應包括以下四個指標:
1.在任何行業內,管理者和工人在多大程度上認為職業衛生和安全是操作過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2.職業衛生與安全知識、技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提高;
3.政府是否在開發和實施更加有效的項目來提高職業衛生和安全;
4.政府項目中的研究、信息、評價是否為預防職業傷害和職業病提供了更為有效的信息。
同時,還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來確保信息對政府有用,這樣政府就能決定如何更好地使用這些信息,而且也能對策略是否具有正面效應作出判斷。
國家支持策略所采取的行動
為了支持國家優先領域工作的開展,確立了國家行動的9個領域:
1.數據;
2.研究;
3.保證澳大利亞管轄范圍內有關職業衛生與安全方面規章制度的一致性(聯邦、州、特區);
4.更好地實施職業衛生與安全方面的法律;
5.改善有效的激勵機制(例如記錄良好,則繳納較少的保險費);
6.對如何遵守職業衛生與安全法律提供更多的指南;
7.對如何處理職業衛生與安全問題提供更多的實用性指導;
8.提高社區對工作和工作場所安全的關注;
9.更有針對性地對工人、管理者和設計者進行培訓,包括他們的責任以及如何對安全工作和工作場所作出貢獻。
策略進展評述
國家優先領域的確定將有助于改善短期及長期的職業衛生與安全狀況。國家職業衛生與安全委員會將不斷評估該策略,將最新進展報告部長。優先領域將改變國家策略原有軌跡,還將加入其它目標。策略實施后,管理者和工人是否更有能力改進他們的行為,將對策略起決定性作用。澳大利亞工商業對國家策略的采納是策略實施中至關重要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