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4年8月,某礦多營采煤隊李某被拉翻的小絞車司機砸傷。
這天夜班,工區安排趙某等5人轉運鐵鞋等物品,上把鉤2人,下把鉤2人,趙某負責開絞車,當班4時許,已提運6鉤,當提運第7鉤時,下把鉤還有一車鐵鞋和一車工具箱,為了早點收工,下把鉤劉某和張某商量,劉說:“還剩最后一鉤了,干脆一塊提上去算了,”張某說:“行”,接著就連上了車,當車提到距變坡點2米處時,絞車突然向前拉翻跑出,將絞車司機趙某甩出并砸傷,造成左小腿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劉某和張某超掛車,本來11.4KW絞車只準許掛一輛,而他們掛了兩輛。
2、絞車四壓兩切打的不牢,角度不對。
3、絞車司機沒有嚴格執行“六不開”制度。
三、防范措施
1、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2、嚴格堅持“六不開、五不掛”制度。
3、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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