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日期:1987年6月29日1時。
發生事故地點:豐鎮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不懂操作知識。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臨時工劉xx進行混凝土罐車的清罐工作,倒完洗罐水,攪拌機向下呈傾覆狀態,進料口與給料口脫開。為了檢查清洗情況,在罐后用方木把罐支住。當臨時工郝xx站在進料口伸頭觀察罐內情況時,支撐方木突然自行滑脫,大罐急速上翻復位,進料口與給料口合拔,郝(男,18歲)的頭部受擠壓,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方木的支撐位置和角度都極不合理,支撐點下部放在200×250毫米的水平方位上,上部支在40°左右的鋼梁斜面上,當方木承重,罐體震動時方木自行滑脫,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缺乏對臨時工的安全教育,郝既沒有受過專業安全教育,也不懂安全操作規程,只根據工作需要冒然分配上崗,違章指揮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預防措施:
(1)制定明確的崗位操作規程,對所有上崗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規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操作。
(2)嚴禁違章指揮。
(3)增設安全防護裝置,防止大罐自行復位傷人。
上一篇:擅自清理皮帶滾筒 盲目啟動右臂斷
下一篇:卷揚機無防護 穿大衣喪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