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7年1月11日,按照當班班前會安排,劉尊江負責看護燜渣3#、4#運送皮帶工作,10時30分,劉發現4#皮帶尾輪內有殘渣掉入,便在沒有停運皮帶的情況下用鐵鍬欲將內部渣塊清除,不慎被運轉的皮帶將其帶入尾輪內,造成頭部擠傷,當場死亡。
二、原因分析:
1、劉尊江違反了我廠《安全技術規程》中皮帶工安全規程2.3款“設備維護、檢修、注油、處理故障、打掃衛生應停機進行,嚴禁在設備運轉的情況下進行維護、清理障礙物等各項作業,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規定,違章作業是這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臨時工工作時間安排不合理(每日7—19時和19時—次日7時,每半個月一輪換)造成工人身體疲勞程度增加,精力不易集中是本次事故發生的另一主要因素。
3、皮帶尾輪防護罩間隙過大,致使防護性能降低,是造成這起事故發生的又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強化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特別是要害崗位的操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更要加強。
2、對廠內所有的防護裝置,進行一次普查,發現問題逐項落實整改,未完全整改前要制定出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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