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落實是靈魂
2005-10-18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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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提出,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從已取得的經驗看,要完善這種格局,應該把“國際機制本土化與中國體制國際化相結合”作為下一步的工作重點。
一是抓住安全生產的靈魂,強化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各級政府、從業人員、中介服務機構均負有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必須完善責任體系,強化責任強度。首先應注意執法的嚴密性,保證法律公正性;其次是加強民事處罰的標準和力度;再次,在刑事責任方面也應加大處罰的力度。比如,《刑法》中對安全生產事故罪的最高量刑僅7年,與珍貴動植物傷害罪的處罰標準一樣,顯然未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
二是建立符合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國家安全生產運行機制。結合中國國情,我們提出“安全生產運行機制—五方結構”的設想,即國家(政府)、行業、社會(中介)、企業(雇主)、工會(員工或雇員)的“五方結構”運行模式——國家監察與指導、行業協調與監管、企業負責與保障、員工權益與自律、社會中介支持服務五結合的安全生產運行機制。“五方結構”的科學原則是:國家利益與社會責任相結合的原則;國際慣例與中國國情相結合的原則;系統化分層管理與全面分類管理相結合原則。
三是改進政府監管方式。實施“監管—協調—服務”三位一體的行政執法系統工程。監管,就是要把好經營單位的市場準入和安全生產標準關;協調,就是調動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教育培訓等社會各方面力量,應用中介技術服務的機制,通過安全評估、安全檢測、人才培訓、技術推廣等方式,把監督與服務結合起來;服務,就是要大力培育安全科技服務市場、安全文化服務市場,讓生產經營單位及時了解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科技、文化信息。
創新政府監管策略。建立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協調制度,即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與專項監管部門定期的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情報通報制度、事故處罰協商制度、事故案件協查制度等。推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年度報告制度;推行政府領導安全生產述職制度;公布省市安全生產綜合狀況排行榜;國家將安全生產指標納入社會發展指標體系;對政府施行安全生產管理評估標準;高危行業從安全生產保障的角度,推行特殊、優惠、補助的政策。
四是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自律機制。這里的企業,指我國境內的一切獨立經濟實體和行政實體,既包括企業(工廠等),也包括事業單位、服務性機構等。企業自律的基本要求是實現企業在良好法治環境下的自我約束;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實現企業自律機制中的自我激勵。
五是加強從業人員勞動保護維權機制。企業職工群眾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依據法律法規,對自身應該享有的安全和健康權利自覺地進行維護。國家通過制訂法律和執行法律,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權利;企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保障職工的安全生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