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天命人深陷“江湖”-—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
美猴王拜師學藝時的一句話給了我這個安全天命人很大啟發,“求仙問卜不如自己做主,念佛誦經不如本事在身”。那一年我考到了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也自以為掌握了安全的底層邏輯并打下了扎實的“內功”,我已然成為了這個行業的“江湖中人”,也經常發現常人不易發現的問題。地球上看到太陽照射過來的光需要8分鐘,看到海王星反射到地球的光需要4小時,我感覺我眼中有光可以穿透一切風險隱患的本源,那光從眼睛到風險隱患反射回來無需1秒。那時的我故作深沉、故弄玄虛、故步自封、故態復萌,在一聲聲“專家”的稱呼中我又漂了。是的,又挨刀了,不是身體挨刀,是我的職業人生挨了重重的一刀,并引發了高處墜落。
那是另一個炎熱的夏天,又是一個沉寂午后生產車間的某個崗位,那個又差點引發我“心顫”的“意外”,車間一個工人不慎割到自己大腿了,血流如注,壓傷口的工服已經被深深地染紅了。由得到信息從辦公室跑到事發點大概100米距離,我篤定那100米蘇炳添一定跑不過我,而且還是在我邊跑邊解褲腰帶的情況下,我感覺自己是瞬移過去的。因為,從得到的信息,我知道大腿割傷血流如注意味著什么?意味著可能是割到動脈了,意味著要趕快扎住動脈止血,不然六到十分鐘人就會失血過多沒了。
盡管后來發現是虛驚一場,但深思之下那種后怕讓我汗流浹背,不幸真的發生意味著我這個安全天命人GamvOver了,我的“江湖”生涯也可能完了,且會打下深深的“恥辱”烙印。我意識到高高在上不接地氣的“專家”相當于高處臨邊作業有很高風險,不實事求是,不接地氣是很容易引發職業生涯“高處墜落”。這個事故又觸發我深入“安全江湖”后的思考,為什么學了那么多,做了那么多還是發生不該發生的事情呢?
經過一夜的苦思冥想,我寫出關于工傷事故的調查整改報告,可是頗受大家“敬仰”的領導看都沒看,隨手一放輕描淡寫的說:“工傷事故對企業來說就像人的發燒感冒……。”我一下子就懵了,后面領導說什么都沒聽清,也不重要了,那一刻那種無力感和挫敗感襲遍全身。我發現已經深陷“江湖”,這個“江湖”如此之深不可測!這種感覺折磨了我好一段時間,也導致我離開了企業。
直到我這個安全天命人耳邊漂來了悟空的一句話:“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是的,我要感謝那位領導,因為他就是我的“渡船人”,至此,我樹立起了我的安全三觀。
安全“世界觀”:知行合一!
我應該樹立怎樣的安全“世界觀”呢?連世界都沒去好好觀過,又何來的“世界觀”,安全理想和安全現實的邊界都沒攪懂,該何去何從?自此后我開始廣交各行各業的安全同行,特別是危化、石化、建筑等高危行業,我積極參與到當地的民間救援隊,曾參加涉及事故救援、水災救援、山野救援等各種救援行動,我還積極參加到學校、幼兒園的關于安全、消防的公益培訓演練,參加各行業、各專業的知識培訓和技能培訓,參與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項專項或綜合檢查。
隨著眼界的開闊及對安全的真實體驗,我開始有點明白王陽明先生所說的“知行合一”了,知行本是一體,知是知識、智識、認知,行是實踐、體會,知和行就像量子效應,無論空間距離有多遠都會互相糾纏互相感應。
安全“價值觀”:永遠爭第一!
我國安全生產方針可以歸納為三次變化:①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太史公司馬遷老早就告訴我們: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現代商業社會“人”都是受利益驅動的,包括人類的生產行為。安全第一只是理想,效益第一才是現實,安全只能永遠爭第一。從2002年《安全生產法》頒發開始,有關安全生產的國家法制建設就得到不斷的發展和更新修正,《安全生產法》根據發展需要就分別在2009、2014、2021經過三次修正。涉及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就有十幾部,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法》、《職業病防治法》等,甚至把涉及安全的16宗罪如:【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等寫進了《刑法》。
馬克思告訴我們“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現實情況安全不是唯一的上層建筑,但安全涉及到生命、健康、穩定、發展,所以才會動用國家機器、行政資源去爭第一,而且只能是永遠爭第一。
安全“職業觀”:綜合治理!
企業要生存發展必須也肯定是追求“效益第一”,這是市場行為,國家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是“安全第一”,這是行政行為,其實,兩者是矛盾的。那么,頂層設計沒有意識到嗎?答案是有的,所以才有方針的第三次補充:綜合治理。綜合誰?我覺得有三個層次理解:①綜合效益和安全治理;②綜合生產所有行為治理;③綜合能綜合的所有力量和能力治理。
為什么是治理而不是管理呢?由大禹治水而不是大禹管水給了啟發,大禹發現面對洶涌的洪水去圍、去堵、去封是管不住的,必須去分、去導、去引分而治之才能行之有效。任何生產行為都是趨利的,而且是群體性的趨之若鶩行為,像洶涌澎湃的洪水一樣,所以必須去導、去分、去引,使之穩定可控。
“管理”側重于組織內部的運作和效率,“治理”則更加關注組織的整體方向、合規性和社會責任,管理是關于“怎么做”,治理是關于“應該做什么”。安全是存在于個體和整體的復雜糾纏中,整體包括了企業、行業、國家社會,所以才有一些國家、行業、企業的規范標準去標準化、合理化這個過程。
無論管理還是治理,管和治都是手段,理需要資源,資源在誰手中?資源在權力和資本手中,除了通過立法、執法去強行分配,用道德或信仰可以嗎?人都是趨利(力權力)的是人性,道德大部分時候是抑制欲望是反人性的,而且道德只能律己,不能律人。那么,誰去爭資源?誰去爭第一?我以為,是國家、社會、企業賦予了權力和利益的個體,包括了法律賦予的“安全天命人”--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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