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我們經常會在一些小汽車的背后看見這樣幽默的話語:“請別吻我,我怕羞(修)。”這是駕駛員們防止追尾事故,對后面車輛輕松而幽默的提醒。但真要說起追尾事故,我們卻輕松不起來。
追尾是發生頻率最高的交通事故,常常因為造成的損失不大,而被人們稱作交通事故的“小兒科”。但這一“小兒科”的病癥,要犯起病來,人們往往招架不住,損失慘重。
新年伊始 事故連連
1月5日是今年第一個星期一,但這一天,卻被很多媒體稱之為中國公路的“黑色星期一”。因為這一天,北京南四環路、京沈高速路637公里至641公里的路段、京珠高速路的湖南段都發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哭泣聲、呻吟聲不絕于耳。而究其原因,都是被駕車人稱作事故“小兒科”的追尾造成的。我們來看看這些事故吧!
北京南四環路,一輛自西向東行駛的平板大貨車與一輛寶來轎車追尾后,撞過護欄,沖進對面車道。一瞬間,先后與毫無防備的7輛大小車輛相撞,造成6人死亡。
京沈高速路637公里至641公里的路段上濃霧彌漫,由沈陽開往北京方向的一輛滿載乙醇的罐車,被一輛同向行駛的大型貨車追尾相撞,造成大量乙醇泄漏。在搶救過程中,由于大霧障目,在隨后半個多小時里,100多輛汽車先后連環相撞,造成6人死亡,20多人受傷。
京珠高速路的湖南段,一輛大客車撞在一輛熄火停在路邊的貨車上,車內5人死亡,8人重傷,23人輕傷。
人們不禁要問對于這種“病癥”,我們難道沒有對癥良藥嗎?
封閉高速 審批層層
實話實說,從公路管理和建設來講,我們國家,特別是高速公路的建設與管理都存在著一些問題,都有其不科學的方面。
就在京沈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大家都有這樣的疑問:在濃霧之下,為什么高速路還繼續開放?在裝乙醇的罐車泄漏之后,還能讓后面的汽車繼續駛來,造成更大的事故?
到底誰有權封閉高速路呢?1997年12月公安部頒布的《關于加強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中有規定,“在高速公路能見度低于50米時,應果斷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實施全線或局部關閉高速公路”。但封閉高速公路不是交警部門所能決定的,它要經省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廳層層批準后,方能下令對存險路段進行封閉。
但在很多氣候條件下,事故是沒有時間等待層層報批的!
同時,據有關方面的專家反映,我國交通安全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也存在缺陷,比如指示標志不夠明確,沿路報警、急救設備不充足,缺少必要的報警電話和停靠場所等,這也是事故發生及導致事態擴大的極其重要的原因。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國超限超載現象突出,過大的運輸量是公路“健康”的主要“殺手”。特別是在高速路上,超載車輛碾出的車轍可能就是要命的“陷阱”。
防撞裝置 困難重重
那么,從汽車的技術裝備來講,我們能否找到靈丹妙藥呢?
據記者了解,我國目前防追尾的技術標準還在制訂當中,主要依照歐洲標準。這一標準主要是規范油箱的設置,防止相撞后漏油,進而引起著火或者爆炸。
追尾大部分都是由于駕駛員的疏忽造成的,也就是說,人為因素是造成追尾事故最重要的因素。因此,如何在關鍵時刻提醒駕駛員,是防撞預警裝置的主要攻關點。
到底什么時候是關鍵時刻呢?車與車之間的安全距離到底該如何界定呢?國家轎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總工程師李宏光告訴記者,這就是防撞預警裝置研發的難點所在。雖說,國內外利用雷達、激光、衛星定位等技術都研發了很多防止追尾的預警系統,但就是因為安全距離難以識別,故這種技術說到底還不是特別成熟。而且,一旦識別有誤,發出錯誤警報,反而會造成駕駛員的誤操作,引發事故。
比如說,在城市行車,高峰時期車與車之間經常就只有30厘米到40厘米的距離,但這時,你不能說這是危險距離;而在高速路上,即使車與車之間有80米到100米的距離,也不能稱之為安全距離;再比如,在山路上行駛,汽車拐彎時,情況很復雜,由于車頭可能一會兒朝向山體,一會兒朝向懸崖,預警裝置該如何判斷呢?以上說的這些都是防撞預警系統亟待解決、但又極難解決的問題。
面對不同的情況,同一種防撞預警系統能否發揮相同的作用也值得懷疑。比如在我國,國情與一些發達國家不同,國外可能就沒有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橫穿馬路的情況,而在我國司空見慣。
還有成本問題。很多進口高檔轎車都有基于各種技術的防撞裝置,但出于價格的考慮,很多人在購車時就會棄用這一裝置。
專家們認為,在我國要防止追尾事故的發生,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強行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駕駛員的警惕性,在駕駛中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摘自2004年1月15日《中國安全生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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