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礦難頻發的背景下,礦業產權的不清晰、交易的“暗箱操作”、權力與資本的合謀等因素帶來的灰色地帶,成為人們探討礦難頻發的根本原因的一個重要歸結點。江西省國土資源廳8月18日舉行的對上饒縣應家磁塢金礦的公開拍賣,無疑具有相當價值和深遠意義。
該礦開采和選礦條件好。有關評估機構據此評估,其開采權價值在220萬元,競拍保證金20萬元。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權利相對平等,義務相對明晰,具有規范的違約責任。同時,拍賣方有意設計了針對投資者的“高門檻”,如規定采礦回采率、礦石貧化率、選礦回收率3個技術指標,并對伴生有用礦物綜合回收;投資者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其經濟實力要能承擔對采礦先進工藝、環保及安全生產的投入;開采者必須遵守政府主管部門設立的各項指標,如為了減少環境污染,必須選用浮選礦方法,嚴禁采用有毒及污染嚴重的氰化法等。
此舉對于安全生產無疑將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因為通過拍賣這種市場化運作,實際上進行的是一種礦業產權公開、透明的制度改革。它使礦業開采權更加明晰地成為持有者的一種財產權,由于其公開合法的拍賣程序,使這種開采權更容易受到法制的保護。
濃厚的“財產意識”使受讓人對有償取得的有限資源更加珍惜,促使礦主提高管理水平,考慮綜合效應;另一方面,規范的違約責任,又使受讓人增加安全基礎設施投入,努力避免重大責任性事故,因為一旦發生人為的安全事故,他就面臨著巨大的違約損失,甚至是傾家蕩產的悲劇性結局。
回顧近來頻發的礦難事故,其中一條重要原因是產權不明晰,為了爭奪開采權不惜“暗箱操作”權錢交易,結果層層轉包層層扒皮,無形中增大了開采成本。黑心的礦主為了撈回損失,攫取最大的利潤,不得不減少安全投入,不得不濫采濫挖,以至于造成事故。
產權明晰,就更容易規范開采。更重要的是,明晰的產權和規范的拍賣程序,使權錢交易失去了存在的空間,出讓人的監督權才能夠落到實處,才能避免“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的尷尬;產權明晰,也從源頭上把住了礦主的資格關。此關就可以讓那些不具此等資格的冒險家們望而卻步。
從近來發生的重大礦難看,其礦主身份相當復雜,無論是誰,只要有人有錢,搖身一變都能成為礦主。要他們科學管理、安全生產,無異于緣木求魚。
8月18日的拍賣,整個過程處于公開透明程序之下,使礦業管理包括礦業的主人都處于公開透明的境地,更方便于社會和公眾的監督。通過拍賣的法定程序,把安全生產的管理理念在產權轉移過程中就明確下來,并貫穿始終,才能使安全文明生產的觀念深深植根于現代礦業建設中,為避免和杜絕重大責任性事故提供有效的保障。當然,今后礦產開采權逐步從行政審批轉向公開公正的市場化運作,公開拍賣有償出讓,對于礦產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國家對于礦業的安全投入,都可能產生更深遠的影響。(編輯:欒春暉)
作者: 新聞來源:中國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