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日本安全工學協會副會長井上威恭先生寫的《最新安全科學》,對一些常見問題又有了新的認識。井上威恭在書中引用了1967年日本學術會議安全工程學研究聯絡委員會對安全工程學下的定義,即“安全工程學的主要內容就是為了查明生產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原因和經過,以及必要的防止事故的科學和技術的系統知識”。作者指出:“安全工程學的第一步就是要消除事故的原因,也就是就事論事地解決問題。”讀到這里,筆者不由得聯想到:原來安全工程學不研究安全本身卻只注重研究事故;安全工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根據在這!
按照唯物辯證法的觀點,安全的質就是確定它自身并與其他事物相區別的內在規定性。安全的質在內容上有兩種類型,一是對它自身性質的肯定,即安全的類型,二是對它自身性質的否定,即不安全的類型。安全,是人在生命活動中遵守客觀規律的結果;不安全,是人在生命活動中違反客觀規律受到的懲罰。
在現實生活中,各種外界因素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可以統稱為難,例如采礦事故,就叫礦難。有學者曾經把難的根源,歸結為自然與人為兩個方面。源于自然的難,稱之為災;源于人為的難,稱之為禍。近年來,我國重特大事故頻發,究其根源,不是天災就是人禍。因此,凡不安全的地方,必有不安全的人在、物在、事在,也必有不安全的環境在、條件在。重特大傷亡事故的發生,與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快慢無關,而與事故發生地的人、物、事,以及具體的環境條件密切相連,是人們違反客觀規律招致的惡果。
安全的質在形式上,如同自然界中的水有固態、液態、氣態那樣,也有三態:一是反映或體現安全性質肯定方面的正安全形態,二是反映或體現安全性質否定方面的負安全形態,三是反映或體現安全性質肯定與否定雙方相交的零安全形態。由此可見,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若否定了不安全現象或不安全因素,也未必就一定能實現安全;因為從安全性質的內容上看,在安全與不安全之間還存在著雙方相互依存與相互作用的系統邊界,這就是具有安全與不安全雙重性質的零安全。正如一個人否定了此岸,卻又無法到達彼岸那樣,因為在此岸與彼岸之間,還隔著深深的海洋,要想站在彼岸,只有出海遠航。這就是說,安全有它自己必然存在的條件和規律性,不安全也有它不安全必然存在的條件和規律性,二者雖然在特定的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但在客觀上畢竟還是相對獨立的兩回事,或者說是一個事物的兩個不同側面。因此,安全與不安全這兩者之間,是絕對不能相互取代的,即便是排除了所有不安全存在的條件,例如在物質生產中克服了種種不安全的因素,那也不一定能實現安全目標。因為在人的非線性職業活動中,還可能出現新的不安全因素,或是新的不安全條件,這些新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條件,還可能導致不安全現象的突然發生,或再次發生。實事求是地講,包括多米諾骨牌理論和軌跡交叉理論在內的事故致因理論,用來指導人們去解決生產實踐中普遍存在著的安全問題,并且還要在當代高科技條件下取得成功,那就是很困難的事情了。任何一個智力健全的聰明人,都可以通過自己的實踐活動體會或感悟到:研究成功,并努力進行成功實踐的人,最容易獲得成功,研究失敗,并害怕在實踐中失敗的人,也最容易遭遇失敗。這就揭示了一個道理:只有全面、完整、準確地認識和理解安全,而不是單純地研究它的否定方面,才是包括職業安全在內的一切安全工作的基礎和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