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過程簡述
1996年,駕駛員T某、監護人W某在某建筑工程公司攪拌站工地負責50t汽車式起重機吊裝混凝土作業。在等待工作期間,駕駛員T某在50t汽車式起重機吊臂向東伸出28m、仰角為73。的情況下,擅自離開起重機到工地休息室與他人打撲克。17時許,調度員到工地休息室通知50t汽車式起重機駕駛員挪動車位讓路,T某只顧打撲克,未采取任何措施,此時在休息室觀看他人打撲克的W某不顧自己無駕駛證,私自駕駛50t起重機騰挪讓路。W某在未收回吊臂,且無人監護的情況下駕機由東向西行駛,致使吊臂先后兩次觸碰到高壓線,造成短路斷電,使該地區大范圍停電,直接影響了部分重要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居民區的供電供暖,經濟損失達190余萬元。
2.事故原因分析
監護人W某,在未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操作證的情況下,違反規定無證駕駛起重機。在行車時又違反起重機操作規程,未收回起重吊臂即駕機行駛,致使高壓線短路,造成大范圍停電。駕駛員T某,在起重機處于工作狀態下未采取任何監護措施,擅離職守,致使他人違章駕機操作,使高壓線短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事故應汲取的教訓
這是一起因無證駕駛汽車式起重機,違章操作,致使臂桿碰觸高壓線,使高壓線短路,造成大面積停電的重大責任事故,從事故中應汲取以下教訓:
(1)起重機械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證的駕駛員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2)起重機完成當班工作前,駕駛員不準做與操作無關的事情。在等待起重作業期間,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應做好起重機的監護工作,防止其他人員進入駕駛室誤操作。
(3)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收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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