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某建筑公司在工地拆卸TQ60/80塔式起重機機身。塔身自重22.9t,高47.8m。他們用汽車起重機吊鉤系吊塔身頂部,又以該起重機通過導向滑輪牽引塔帽以使其傾倒,當汽車起重機向前牽引使塔帽僅偏斜2m左右時,突然滅火而不能繼續牽引時,塔身自重水平分力作用下塔身回擺將汽車起重機又拉回0.5m,隨后又將汽車起重機發動起來向前牽引行走0.5m左右時,牽引塔身的鋼絲繩吊索在繩夾固定連接處被拉開導致塔身在失去牽引力后發生來回擺動,將兩個鉸鏈底座撕裂,使塔身向反方向傾倒,將距塔機40m以外正在作業的水電安裝處的賈某頭部砸傷,經搶救無效而亡。
事故原因分析
①施工方案不合理,存在安全隱患,汽車牽引力小,制動力矩小(附著力),有滅火的可能性等缺陷,以致當滅火后因制動力矩小而被拉回再次啟動牽引而發生事故。
②司索工失職,牽引繩繩夾連接處不合安全規定,通常繩夾不少于6個,而該連接處僅3個繩夾,夾持力大減,故其極限牽引力減小,當再次啟動牽引塔身時,由于慣性作用而需加大牽引力超過繩夾極限牽引力而發生滑出現象,導致事故的發生。
③周圍作業人員未能離開危險區,缺乏警覺性,存在以為塔不會傾倒的麻痹思想,以致悲劇發生。
④未設現場安全監督人員察視周圍,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①應采用卷揚機作為牽引,即可保證不會出現這種失控現象。
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標準要求繩夾連接處不少于6個,并在第5個與第6個繩夾間設置安全彎,以便隨時觀察鋼絲繩滑動情況,以免發生滑脫危險。
③對起重工具和器具必須予以科學選取和嚴格檢查。
④設現場安全監督員環視周圍,消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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