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某廠一車間2~6t塔式起重機司機管某,負責吊卸由運輸公司拉運來的約100t的九卡車鋼材。在從卡車上卸貨時,由運輸公司司索工負責穿鋼絲繩吊索掛鉤工作。卸第一輛卡車時分三次吊卸,但從第二輛車開始,為加快進度,改為分兩次吊卸,在場的收貨員喬某曾提出警告:該塔式起重機每次只能吊3t,應少吊些。但運輸公司司索工卻以該車標牌2~6t為由而加以拒絕,繼續以每車兩次吊完方式穿掛又卸了兩車,當吊到第四輛卡車的第二鉤時,起吊后起重臂在由南經西面向北方向旋轉時,又恰遇一陣大風吹至,致使塔式起重機傾覆。使自重幾十噸的起重機倒在鋼筋車間的屋頂上,并將其壓塌。當時車間內有20多人正在工作,其中一名電焊工浦某被當場壓死,多人受傷。
事故原因分析
①該車起重力矩限制器失靈未修復,在超載傾覆前不能及時發出示警信號,以致失去了保護功能。
②司機室內既無起重特性表,也無起重性能指示牌,司機無法掌握起重機在不同幅度時其相應額定負載值,以致產生超載傾覆的可能性。
③該起重機傾翻時的幅度為16.3m,其相應額定載荷為2.74t,而此時卻起吊6.45t。這已經存在傾翻的危險,又值大風吹襲,使穩定力矩大為減弱,而傾翻力矩因超載又急劇加大,這就必然導致起重機的傾翻。
④該起重機大修后未經安全檢測確認驗收,便盲目投產使用。
⑤起重機械作業時無專人指揮,違章操作。
⑥司機管某未經培訓沒有合格證,屬于元證違規操作。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①嚴禁元證違規操作,各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后持證上崗。
②臂架式起重機必須安裝極限力矩限制器并具有起重性能指示牌,以便有操作依據。
③嚴禁超載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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