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時間:1991年3月15日22時15分
鐵道部第四工程局第四工程處(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張洼路)四隊六班,在京滬線徐州樞紐上行出發編組場909號道岔處,用黃河牌汽車起重機往50噸高邊鐵路車箱里吊裝鋼板樁。使用的吊具是鋼絲吊索,而現場的光線又較暗。吊裝作業開始后,起重指揮鄧興華坐在車皮頂的南端進行指揮。范大友、楚金河等4人站在車箱內準備摘吊鉤,垛碼鋼板樁。地面上有專人綁鋼繩掛鉤。當第一鉤吊起三根總重2.8噸的鋼板樁時,因鋼絲繩吊索太長,吊裝高度不夠,又重新落地,將每端的鋼絲繩在鋼板樁上繞了兩圈,用鋼釬別好,再開始第二次起吊。當吊裝高度已夠,鋼板樁懸在車皮上方時,發現其位置距車皮中心差2米左右不到位,于是大家推車皮使其到了位。這時,起重指揮鄧興華便指揮吊重下落,當落到車箱頂部時,在鋼板樁遠離吊裝指揮的另一端與車邦碰撞,致使鋼絲繩吊索瞬間松馳而脫鉤,鋼板樁墜落在車箱內,工人楚金河、范大友被砸傷,經及時送往醫院搶救,因楚傷重搶救無效死亡,而范受了輕傷。
事故原因提要
安全管理不善,規章制度不落實。夜間要點裝車,作業現場照明光線不足。作業前安全技術義底不清,吊裝方案不落實,現場指揮混亂,職責不明。車皮長13米,而吊物鋼板樁長達12.5米,要求兩端對位應準確,卻只安排一人在車皮一端指揮落鉤,能看清近端卻看不清遠端,從而埋下事故隱患。
違章蠻干。用鋼絲繩吊索捆綁鋼板樁方法不當,固定不牢。人員違章站在車箱內,吊重下,冒險作業,等待落鉤摘繩。因汽車起重機吊鉤上無防止索具意外脫落的閉鎖裝置,又因吊裝懸空的鋼板樁一端與車邦相撞,導致鋼繩瞬間松馳從吊鉤中脫出,造成吊重墜落傷人。
教訓
人不得站在吊重下,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識。由于裝車量較大,給的時間緊,又是高邊車,按安全規定,當吊重在車箱內落穩后,人員方能進入車箱摘鉤,所以每吊一鉤,工人得爬上爬下,為圖方便,就違章一直站在車內,結果釀成大禍;起重作業應戴安全帽,是諸多安全規程所要求的基本內容之一,也是由于圖省事,沒有戴,結果吊重墜落卻因砸在頭上而造成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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