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時間:2009年6月4日5時35分
事故類別:起重傷害
傷亡情況:一人死亡
事故經過:
2009年6月4日5時35分許,邯鄲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煉鋼廠2#矩形坯大包工張××指揮26#天車在副鉤上掛上有三根鏈子鉤的專用吊具,準備吊換2#矩形坯大包坐架西側的廢物渣盤,張××站在渣盤北側掛一個鉤,2#矩形坯(乙班)工長李××(男,46歲)站在渣盤南側掛另外兩個鉤。渣盤掛好后,李××指揮天車起吊,吊具剛一拉緊,掛在天車副鉤上的吊具突然脫落,將李××頭部砸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于6:30分左右死亡。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工長李××違反《一鋼安全操作規程》6.3.6條款(吊放中間包、結晶器、結晶器蓋板、中間包蓋和渣盤等,必須先認真檢查吊具是否牢固可靠,在確認掛穩、掛牢后方可指揮天車起吊),在沒有確認吊具是否掛牢的情況下盲目指揮天車起吊,造成吊具脫落,將本人頭部砸傷致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一煉鋼廠連鑄工張××指揮往天車副鉤上掛吊具時,既未確認,天車起吊時又未提醒,聯保互保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2)一煉鋼廠天車工王××違反《一鋼安全操作規程》9.2.3.6條款(掛不牢、光線暗、看不清不得起吊),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重要原因。
3)一鋼廠、矩形坯車間兩級領導,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檢查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預防措施:
1.及時將事故傳達到每一個車間、班組和職工,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舉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強化全體職工的安全意識。
2、加強安全規章制度的完善和執行,結合生產實際并參照國家最新的標準,及時修訂完善三大規程,并組織職工學、背、用安全規程。確保在實際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
3、在全公司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發動廣大職工揭、擺、查安全方面特別是“三違”方面存在的問題。按照公司“抓紀律、夯基礎、重基層、嚴管理”的安全管理思路,持續改進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隱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4.加大安全工作監督管理力度,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強化聯保互保工作,加強聯系,做好安全確認,扎扎實實做好后半年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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