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30日凌晨4時40分,位于汀田鎮金后村文化路的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廠發生一起職工觸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者剛潮江,男,苗族,31歲,貴州省關嶺縣新鋪鄉麻凹村人,系該廠拉絲機操作工。
1、企業概況
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廠于2000年4月創辦,系股份合作制企業,主要產品為水泥塑料編織袋,2003年產值400萬元,企業注冊資本50萬元,實際資產100萬元,企業現有職工70人,其中外來職工占三分之二。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培忠,小學文化。
2、事故經過
2004年6月30日凌晨,該廠職工剛潮江和韋勇一起操作塑料拉絲機。凌晨4時40分,剛潮江用鐵制泥水工磚刀清理拉絲機模子頭,不慎,磚刀碰到模子頭的電熱絲接線柱上,當場觸電倒在機頭下面。韋勇聽見有異聲,就叫剛潮江,而剛潮江沒有回答,韋勇立即過來,見剛潮江側躺在水槽邊,又大聲叫他,仍然沒有回答。韋勇馬上意識到剛潮江可能觸電了,就立即拉掉電閘。韋勇去拉剛潮江,拉不動,就大聲喊人。這時附近打料機邊打廢絲的操作工宋新生過來了,兩人一起把剛潮江從水槽邊拉出來放在地上。這時,其他人也過來了,馬上對剛潮江進行胸部擠壓和人工呼吸,而韋勇則過去叫廠長金培忠。一會兒,金培忠過來了,叫人把剛潮江抬到自己的車上去人民醫院。在車上也沒有停止胸部擠壓和人工呼吸。到市人民醫院后,經醫生診斷,剛潮江已經死亡。
3、現場勘查
經現場調查發現,該廠車間生產場地擁擠,現場物料堆放混亂,電線安裝不規范,部分電閘缺蓋,職工穿拖鞋、赤膊上班情況較普遍,剛潮江觸電前也穿拖鞋、赤膊上班。通過進一步了解,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廠沒有制定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清理模子頭廢絲沒有專用絕緣工具。
4、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按廠方的規定,清理拉絲機模子頭雜物時應用絕緣鋼絲鉗,而操作工剛潮江安全意識淡薄,違規作業,在清理拉絲機模子頭雜物時用磚刀,并在操作時不小心碰到模子頭的電熱絲接線柱。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廠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沒有制定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清理模子頭廢絲沒有專用絕緣工具,對職工安全生產教育不夠,沒有制止職工違規作業,是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5、事故性質
責任事故。
6、事故責任
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廠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沒有制定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清理模子頭廢絲沒有專用絕緣工具,沒有制止職工違規作業,導致職工剛潮江在清理模子頭廢絲時觸電死亡。瑞安市金泰塑料制品廠對這起觸電事故應負主要責任。
死者剛潮江安全意識淡薄,違規操作,在清理模子頭廢絲時用金屬磚刀作業,造成自己觸電死亡,對事故的發生也負有一定的責任,但因本人已經在事故中死亡,責任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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